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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松地陈述着事实,眼睛却时时刻刻注意着莫星的表情:“云谦死了,被一群杀手围攻却没有一招一式的反抗。对了,就在不久前。”
“死了。”莫星身形一颤,然后虚扶着桌子,低声喃喃,“他让你来找我,说了些什么?”
“他说莫月在缘渡寺最粗的梧桐树下埋了一坛子珠宝首饰,本想着以后替你赎身用,可后来遇见了他就再也用不上了。但是始终在那里,让你亲自去取回来。他还说,莫月一直很爱你。”
莫星抬头看着我,眼睛里满满晶亮的水珠,苦笑着“我知道。”
来之前,我告诉自己不管怎样都一定不要情绪激动,但此时此刻我还是抑制不住,那些装出来的潇洒恬淡顷刻间便灰飞烟灭,苛责道:“你知道?那你为什么那样恨莫月,那样夺人所爱的心计是不该用在自己姐姐身上的呀。”
“当喜欢一个人喜欢到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的。”莫月颓然地坐了下来,“可我没有想伤害她的,起初我只是想和云谦在一起。和云谦成亲之后,我有想过和她好好相处,可她却毒死了我的孩子。我的孩子还有几个月就要生了,他有什么错。我是那时候才起的杀意,我告诉云谦自己以后再不能生育,我以为云谦会杀了她,可是他没有反而自己受了伤。后来她被迟渊动了刑之后,我日,日夜夜都睡不着,总觉得是我害得她这个样子,直到莫月的死,我再也受不了内心的谴责,我才向云谦坦白这一切的。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宁愿死也一定不会再喜欢他。”
“所以你并没有不孕。”短暂地难以置信之后,我重重地叹息了一声,声寒如冰,冷而锋利:“莫星,这世上有那么多的人,他们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也会被人喜欢。喜欢和被喜欢是一对平等且唯一的关系。所以喜欢一个人永远不能作为堂而皇之地去伤害另外一个人的理由。至少,我认为你要不起那么沉重的喜欢。”
“以前我总觉得如果得不到云谦,往后的岁月目睹着他和莫月相亲相爱,该会是多痛呀。可后来我终于知道你爱的,你要的,你费尽心机想得到的终归是会输给那个一直对你好的人。莫月就是那个对我好的人,可是我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其实姐姐死之后没有多久,大夫说我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知道云谦一定不希望他的到来,所以我并没有告诉他,而是喝了堕胎药。”
莫星说得越来越轻松,一手抚摸着另外手上的香囊,她手指移开的瞬间,我清楚地看见上面绣着莫月二字。
人这种生物还真是矛盾,当新和旧双双摆在眼前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会喜新厌旧,这是人性中最容易表现出来的本能。但是人这种生物还有另外一个潜藏的很深的本能就是很念旧,莫月毕竟是陪伴了莫星最多岁月的人。
莫月在莫星心里的位置是云谦永远都无法替代的,只是莫星从来没有失去过,她那时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