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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贪玩,一声不响地离家出走了。”雪瞳背对着他,他看不清她的表情,继续补充道,“我本来是出去寻她的,只是没想到遇见你。”
半晌,雪瞳都没有说话。
崇奕没有看见的是,她的手紧紧抓着腿上的绸缎,指节和着脸色一般苍白。
“你喜欢她?”
雪瞳的话不可以说不突兀,话题快得我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心里有些害怕崇奕将要回答的话。
崇奕像是从来没有想过会与人谈起这个话题,却也没有回避:“我觉得除了我,没有谁可以让她幸福。她以前总是说若是我不喜欢她,她未免就太可怜了。可我怎么可能不喜欢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只知道喜欢她已经好久好久,像是几个世界一样漫长,却很是情愿。”
一个本可以用点头摇头来回答的问题,崇奕煽情地说了一长串,我用提防的眼神看着景琛,以我对他的了解,要么就是崇奕挨打,要么就是我挨打。
不要说我太残忍,除去我怕疼的原因,那些话本是真正的迟襄而不是我说的。所以,若是非得要有一个人受伤,那请求这个人一定不要是别人,就是崇奕吧。
的确,我对爱慕者真真的缺了些人文关怀,可我欣赏崇奕不是假的。不是因为他一长串的煽情得要命的缠绵告白,只是我听着他说除了我,再没有人能给她幸福。
或许有的人会觉得过分的自信便是显性的自负,可是却觉得喜欢一个人不能那样理性地看待,换个角度,他不是自信,只是太喜欢,将心上的人交给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放心安心。
我曾听人说过,自己宝贝的东西,自己宝贝着。
听说这话的时候,我只是刚刚学会了毛笔字,那是我用毛笔写下的第一句话,那时的印象,只是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这几个字更丑的了,至于它的意思因着它们在纸上的形态太过其貌不扬而被我忽略了。
时至今日,我才觉得这句话说得真好。
景琛是我的宝贝,他让我觉得自己是无所不能的,又让我觉得很多时候我是一个需要人捧在手心疼的小姑娘。所以我要守着他,就我自己守着,绝不假手他人。
我希望雪瞳也能明白,不要因为崇奕喜欢迟襄,觉得放弃便能让他幸福。毕竟我是不会喜欢他的,若她也放弃,可怜的便是她和崇奕两个人。
可希望终归是希望,我只是看客,若是身临其境,怕是也做不到像想象中那么勇敢。
雪瞳抬手放到头上,动作停滞了一下,便不再迟缓,一只钗子接着一朵珠花从头上取了下来,刚刚挽好的云鬓倾泻而下。
崇奕一直看着她的手动作,却没有阻止,不是不生气,而是太生气了,眉宇上凝结着厚厚的冰霜:“又是闹什么?我辛苦梳了这么久。”
雪瞳依然背对着他,紧咬着下唇,酝酿了一下情绪,淡淡道:“我今儿个有些不想出门,不见人打扮得那样漂亮得体干什。你每天那么忙,又要跑到我这边来睡地下,又委屈又劳累,今夜不要再来了”,怕自己表达得不够清楚,又道,“以后都不要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