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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等于吃霸王餐,百分之八十没好下场。
但是所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无缝的蛋,妖怪同样拥有智慧,它们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包括找替身儿用的‘勾魂鱼’,或者是偷尸体用的‘钱换命’,这些都是在钻天道的空子。
而这个害女知青的妖怪用的手段,就是那个兔子,那兔子明显是它事先设计好的,还有那件衣服,寓意‘有吃有穿’,用吃穿来换你的命,只要女知青接受了这两样东西,那就等于在某种程度上签了一分契约,自愿将自己的身体给‘大仙’使用。
一旦被附体之后,想要将那东西撵走,可就难办了,特别是在完全附体之后,也就是被附体七天后,被附体之人的魂魄就会离开身体,那样子就算赶走了附身的那家伙,人也只能死去或者成为现在所说的植物人了。
故事的最后说那老出马弟子大显神威,救了女知青,这当中过程相当复杂,暂且不表,但这个故事,却是跟发生在教官身上的事情如出一辙。
那彩票,就是妖怪给教官的“换命钱”!如果他当初不捡那彩票,那他是不会被附身的,可惜他虽然没有贪欲,但却因为有环保意识从而捡起了彩票,阴差阳错地接受了妖怪的换命钱,也让妖怪有了可乘之机。
这个情况我自然是不会跟教官说的,沉默了一会之后,我就对他说:“呵呵,教官你的运气还蛮好的,放心,中暑很少事,至于你的伤。。。呃,好像也不是很严重,先休息一下,我去找我学校的老师哈。。。”
其实我不是想去找老易,而是想去查清楚,那只妖怪到底给了多少人换命钱,按我的推断,刚刚从教官身上打走的,绝对不是妖怪的本体,最多只是一道类似分身一样的的东西,正主应该还跟着宋春明那小子,现在就是不知道,除了这教官之外,还有多少人被它以这样的方式控制了而已。
教官听我这样说,也没多说什么,告诉了我方向之后,就让我离开了,
按照教官告诉我的路线,我很快就找到了我们学院的住宿舍楼,也第一时间找到了老易,老易见我这么快就来了,显然有点意外,本想关心一下我的身体什么的,但我却催着他带我去找宋春明。
“宋春明那小子,哎,这次闹了不小事啊。”老易一听我起提宋春明,就苦着脸对我诉苦。
我也明白,这次的事情老易一定也承担了不少的压力,不过看得出来,老易担心宋春明多过担心自己的前程,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好老师,这让我微微感动,毕竟,在我看来,这个世界真正称得上“为人师表”这四个字的老师比专一的妓女还要少见。
不过现在可不是感动的时候,于是我连忙说道:“易老师,我已经知道事情的始末了,我在警局也有点熟人,应该能帮点忙,现在你先带我去见他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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