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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鄙视金粒餐
当一个人在奔跑时,脑中会想些什么?当然,不可能什么都不想。
奔跑,人生如此,需要不断的奔跑,奔往远方,追寻那心中的梦想,或者,对往事的回忆,痛苦,快乐……
而现在,不断的奔跑在荒漠之上的王风,脑中便不断的回忆着往事。
紫光星贫民区的生活,虽然艰辛,但却无忧。然而,自从母亲走投无路,再无力支撑他们这两口之家,而选择求那个男人时。
王风的心里,一直都称‘那个男人’。因为,他认为自己与那个男人,没有半点关系。
更或者,那个男人到底是不是姓王,他都不知道。因为,母亲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提起过关于那个男人的事。
王风并不知道,当年母亲为什么会委身于那个男人。但是,他只知道,那个男人带给他痛苦和耻辱。
那一天,是紫光星上的秋天,王风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站在破碎的,画满涂鸦的楼梯口处瘦弱的女孩,有一种叫做晶莹的东西,在她的眼里打转。
虽然生在贫民区,但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樱。据她的母亲说,她出生在一个樱花飞扬的季节,所以,才起名为樱。
樱是王风在紫光星贫民区中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在成堆的垃圾中翻捡出任何有用的东西。
田孤是站在一堆垃圾的旁边,目送王风的离去。
田孤小时候长得虎头虎脑,年龄渐长,他却也成为贫民区中的特例:胖子。在人们的意识中,贫民区永远都不可能养育出一个胖子。
但是,田孤做到了。他是一个孤儿,而且据那个收养了他五年而死去的老头说,他好像姓田,所以,他自己给自己起名,叫:田孤。
田氏孤儿。
他同样是王风的死党之一,垃圾堆,仿佛是田孤的天堂,他拥有比老鼠更灵敏的鼻子,能够嗅到任何没有变质的食物的味道。
而这,也正是他能成为贫民区唯一一个胖子的原因之一。
纽特嘻嘻哈哈的拍拍王风的肩膀,眼里闪过一抹晶莹,冲王风挥挥手,扭头走了。
纽特,一个典型的古地球西方人种,金黄色的头发,白里透黄的眼珠,长得高高瘦瘦。这是一个爱钻营取巧的小子,贫民区中,大部份人都被他忽悠过,而胖子田孤从垃圾堆中翻找出来的食物,也被这家伙骗去了不少。
所以,纽特没有饿死,并且坚强的活了下来。
至于王风的童年,是贫民区中的富豪,因为他有一外‘有钱’,而且勤劳的母亲。至少,在贫民区是这样的。
黑面包,是王风的主食,偶尔母亲还会前往紫光星的富人聚集区,买一些太空猪肉回来,给王风打牙祭。
每当到了此时,王风就觉得那特有嚼劲,甚至嚼不烂的太空猪肉,是人间最美的美味。而他,也总忘不了给自己的小伙伴们留下些猪肉,悄悄的揣在衣兜里,带出去给他们享用一番。
然而,在贫民区,绝对没有丁点的收入。所以,在王风十七岁时,母亲的积畜,终于用光。而他,也终于第一次见到了那个男人。
当王风选择离开时,原本打算留下五十万星元给自己的小伙伴门,终究没有人要他的,他们说:等你学成归来时,再带我们去过好日子。
命运的转折,总是让王风意想不到。与叶若曦的冲突,可谓是直接改变了他的命运,蓝翎学院怕是回不去了,三百万星元直接打了水漂。
或许,住在蓝翎市郊外贫民区中的母亲,还以为他正在蓝翎学院刻苦修炼吧。
上帝关上一道门,同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只是看你敢不敢跳窗而已。王风自认为自己的命运便是如此。
如今,他勇敢的从那扇窗户中,跳了下去。
奔跑,风一般的少年。那追求自由的心啊,永不停息。于是,王风带着无穷的思绪,一路飞奔,在奔跑一天一夜,穿越荒漠,农田之后,重新回到了蓝翎市。
高集的高楼,遮天蔽日。王风走在大街上,穿梭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第一次仔细的打量蓝翎市的繁华。
当然,在这个时代,富人永远生活在上层,而在地面街道上匆匆的行人,几乎一成不变的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
他们,为了生计而奔波,哪怕疲了,累了,也不敢有半点松懈。头顶的天空中,飞行车成群结队,穿梭在楼宇之间,那是至少拥有中层生活水平的人,才能去往的地方。
更上一层楼,那便只有诸如叶燃一般的人,居于最顶上,站在云端,俯瞰众生,自有一种天下唯我独尊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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