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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义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
“还是觉得恶心。”林义说。
林夕点头,舔着嘴唇自嘲道:“我这样很像个大魔王吧。一边说着不忍,一边又不断杀人,如果是其他人,估计现在不是拉出一支队伍跟小鬼子干,就是早早的去了美国,把最要紧的事情办妥。有时候想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你在杀人,你想杀人。因为你知道,自己只要去了美国,有了产业,就很难再想现在这样肆无忌惮的用枪打爆这些人的脑袋。”
“说的发人深省,但是,我很难听到心里去啊!”要说现在就乘坐黑鸟前往美国,林夕心里还真不愿意。“杀死更多的人,才能保证我到国外后生活更好,说真的,现在只有战场才能让我能摄取足够的人命。到了安定环境的美国,一天之内失踪一千个人,估计能把美国总统的魂吓掉。”
和平年间,特别是美国这样的国家,一天之中失踪一千个人,不说每天一次,就是一个月一次也足以让人惊慌了。
林夕并不想滥杀无辜,所以,哪怕去了美国,也不可能随意扼杀普通人的生命。可国内不一样,这里有很多他杀了后不会心生愧疚的人。真如林义说的那样,他没有第一时间去国外,确实因为金色格子的因由。
耸了耸肩,林夕继续迈动脚步,朝楼下走,“说我无赖也好,说我假正经也罢。事情就是这样,我不会放弃这一点。”
这样说下去,林夕心中所谓的振兴国家的大义轰然碎裂,人,终究是为了自己,只有站在这个立足点,才会去看其他东西。“而且,我所做的,不比那些抗日名将做的差。”
死在他身边的人足有数千,他和林义亲自杀死的也绝对超过两千,试问,抗日的战场上,与驲军的交战中有几个将领能率军杀死数千敌军。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无耻,林夕暂时只能这样面对,“将来,总会有补偿的时候。”
这个世界和他的前世很像,但差别也有很多,比如他所在的秦南省,就是前世没有的。而林夕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不是生活在秦北就是生活在秦南,很难有认同感。
两人终于来到教堂一楼,看着外面的天色,林夕转头问向林义:“还有多久天会变黑啊。”
“应该还有五十分钟,你用不着担心,只要没有重火力武器,不会有性命之忧。”林义的话并没有给林夕安全感,似乎在未来世界,终结者对付人类时,没有使用生化武器的经验。
“那你先照看着,我喝点水。”之前在店里的饭算是下午茶,接着一场追逐战加反击战,林夕的嘴早就渴了。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林夕摇头晃脑的对林义说:“我还真的佩服,这群人,居然真能像老鼠一样躲着不露头,太厉害了。”抬起步枪,通过人机一体观察,过了几秒才放下,看着变黑的天色,又转头望着身侧的黑影,“有大餐咧。”
“他们来了援兵?”林义问。
“比原来多了一倍,不,应该是两倍,可能有两千人。”林夕放下枪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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