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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像是松软的发酵的葡萄酒似的,莫名又有些窘迫。
“乖,叫哥哥!”凌墨立刻纠正。
但是这纠正完全没有用处,小女娃的最喜欢揪着他的衣角,粑粑、粑粑叫个不停。
一直到了三岁,才算完全纠正过来。
她三岁那样,凌墨无意中暴露了身份,住了三年的房子住不下去了。
他干脆把房子送给了那个一直照料初夏的月嫂。
凌墨带着三岁的小初夏,辗转又跑了好几个地方。
有了一些带娃经验,凌墨也会经常逛一些带娃的论坛。
选房子就讲究多了。
不向阳,采光不好的不要。
不在学区附近,风气不好的不要。
空间格局太小,没有适合小孩玩耍的地方不要。
这不要,那不要,最后的房子选定,却也就远远的坐落在城市外围的别墅区。
只不过那时候还不是别墅区,只是凌墨找人自己盖的二层小楼加小院。
再后来——
土地被征收,凌墨和初夏就体验了一把拆二代一夜暴富的感觉,原地直接一栋小别墅都是他们的,还赔偿了几百万。
那一年,初夏十三岁。
上初中的少女像是抽了穗的麦苗一样,快速的葱郁起来。
走进了花季,也有了女生独有的小秘密。
也就是那一年,初夏看一部名叫《哥哥大人住隔壁》的电视剧。
里面那对兄妹,因为误会是亲生兄妹,相互爱恋而不敢在一起,各种逃避。
结果虐来虐去,最后终于真相大白了。
初夏就跑去问凌墨。
“哥哥,你也不是我的亲哥哥吧。”
十三岁的少女自诩成熟,说话间也是老气横秋。
凌墨愣神,却也点头。
初夏很自然的摸了摸凌墨的脸。
“哥哥大人长得很合朕心意,等我长大就收了你吧。”
凌墨拍开了初夏的手,让她写作业去。
可少女只是被电视剧迷的一句玩笑话,而凌墨,也不知怎么,从那一天起,悄悄的、就动了心。
自此覆水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