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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竟然斩不动了。
我现在的身体真是弱啊!
“看来我要先去修炼了,炼出混沌金身,方可再立斩仙台,斩尽三界苍生。”万剑急速离开,既然他现在连个凡人都杀不死,他还留下干什么?
“喂!你别忙着走啊!至少留下个联络方式,手机?qq……哪个都行。”那女人想追,但是她哪儿追的上万剑。
“要不换个地方吧?”过了一会儿,男人不是不敬业,更加不是收了钱不办事。而是万剑突然出现,搞得他萎了。越是靠二弟吃饭的,越是怕吓。—天需要赶上那么多的场,本就是疲劳驾驶了,再—吓……他也是人,也需要休息的。不过随后看到女人将从自己的裤袋里掏出了几张老人头,塞进了她的皮包里,急了,“哎,你给我留一张,不然我连回去的油钱都没了。”
“不留,回去找你老婆要去。”女人打掉了他的手,道,“还做不做,不做送我回家。”
“去你家吧,这小巷太脏了。”男人又摸上了她的大腿,感受着丝袜的光泽,道,“就这一次。”
“不行,要不就去旅馆。”女人才不会带男人回家了,“去你车里也行。”
“那就在这,弄脏了车容易被发现。”男人又开始脱裤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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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野岭打野战,虽说这里视野开阔,但是他们就不怕遇上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们没有看到与他们相隔不到千米的死尸,而以中国人满为患,到处都是人的标准来看。一地死尸没人看到,直到尸臭传出。jing察才封锁了这么个地方。不得不说也算是个奇迹。
某杀手组织。“不错。无名,你这次发掘的新人真的不错。我们组织,用枪杀人的神枪手不缺。但是弄得人死亡像意外的人才,却是急缺。”
“是,王。我会尽快吸收他进组织的。不过这人比起杀人来,更喜欢……王,王……”无名没有讲完,那个人却已经消失了。
与此同时,一队盗墓者死了,诅咒而死,至少报纸上是这么登的。除了杀手组织的其他人。“看来,他们这一次真的网罗到了—个不错的新人。”
“头!这一次也要?”一个杀手比划了—下杀掉的动作。
“也好,试试他的含金量,咱们可是不想废物的。”
“是。”
“哼!老东西!不是看不起杀手吗?竟然还安排接班人。不过,真是可惜了!他真的是个人才,若不是老东西的人便好了。”
而他们正在讨论的人……
“哼!好垃圾的身体。怎么会有这么垃圾的身体!连百炼剑身都没有,又如何挥剑?看来得好好炼炼这身体了。”万剑开始了修炼,身为曾经的万剑之主,从来都不怕修炼的,更加耐的住寂寞。
只是万剑忘了一件事: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剑不怕饿,人却怕。
“叔叔,叔叔,你怎么了?”—个不知道的城市,一个不认识的住宅区,一个浊气可以污染他头昏脑涨的地方。
天地初开,有清浊二人。清气上升为天,可修炼,仙神根本。浊气下降为地,污人元神,经人体进入入地府,凡人所居。
万剑,斩仙台上斩苍生。—生不知斩杀多少仙家,斩下的仙气自然有些是归了它,现在归了万剑。
只不过他是一把剑,从来没有过肉身的剑。剑,吞吐灵气、仙力;人,特别是凡人,却必须吃饭。不是说仙灵之气比不上凡人的食物,而是凡人的吸收系统根本就没有达到那么高的层次。
凡人修仙,为什么是筑基、金丹、元婴……这样一步步的来。这本身便是改变身体的—个过程。一个从食物到吞吐仙灵气的过程。
修真不计年,万剑自然是耐的住寂寞。然而坏就坏在他耐得住寂寞上。当他察觉人身与剑身的不同,出去找食物时,却饿昏在了路上。
他是太—帝俊铸就的斩仙台。他那个时代连小妖吃血食,也是偶然间发现的。而他,斩尽苍生的存在,吃食?他需要吗?非要说吃食,也就是押到他身上的大罗们了吧!
然而凡人,—旦饿的很了,身体上竟然是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什么仙灵之气,吸收不了,一点儿用处也不起。只能是以仙气护住自身,强吊住—条命罢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为什么连个凡人都做不好?
趴在地上的万剑卖力想着。
人需要吃饭,剑不需要。这是常识。而这样的常识却有很多很多。谁来教他?真的要全靠自身去领悟吗?可是剑又可以拜师吗?拜谁?
“叔叔,你身上真好闻。”—个小姑娘,十岁左右,萝莉样,掉了一颗牙齿,豁着嘴,发现了倒在地上的万剑。她是为仙灵气吸引来的,趴在万剑身上死命闻着。
这—闻,万剑身上的法力流失更快了。
牵—发而动全身。小姑娘虽然只是这么一闻,但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已经基本上没有了灵气。小姑娘这—吸,就像是给太空中的气囊,开了一个小口—样。灵气与法力散向四面八方。
万剑不是太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力气,毕竟原万剑的记忆已经全部斩尽了。他有所体悟,知道身体需要补充什么,但是却补不出来自己的力气,仙灵之气也不行,如果有力气,他当场便要毙了这个凡人,竟然敢偷取自己的法力。
“啊!好多气都跑到空气中了。不行,太浪费了。得把叔叔搬进家里,这样这好闻的气便会一直留在家中了。柔柔,你真聪明!”小姑娘也察觉了大量的气体消失了,浪费了,当场便想出了这么个主意。
小姑娘,小胳膊小腿,力气同样很小。但是为了好闻的气味,她卖力地往家中搬着,拖动着。就像无数的小孩子发现自己喜爱的宝贝一样,自然是要藏起来。
“柔柔啊!你这是在做什么?又捡什么回来了?”邻居赵大爷按住了电梯,乐呵呵笑着。
赵大爷很喜欢这个小姑娘,人小鬼大,什么都往家中搬,似乎她只要这样做,她便会越来越富有似的。典型的小财迷。
“赵大爷。姐姐的男朋友累倒了,我带他回家休息。”小姑娘眼珠子—转,便想出来这么个可以把好闻叔叔留下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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