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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晞在洛阳周旋于太平公主与上官婉儿之间,过着幸福的生活。
另一个韦家人,韦晞的老叔韦待价,同样过得挺快活的。
以礼部尚书文职、大将军军职,担任丰州都督,在朝廷哪怕是尚书之尊,也得夹起尾巴来做人,至少有三个阶层摆在他的上面:
皇帝皇后、皇亲国戚大贵族、同中书门下三品。
在京做事不可随意,但离开国都到地方去,那就大不一样。
“吆喝,出到地方,就是快活!”韦待价身心愉快,抽着马鞭道,看着背后长龙似的队伍,忍不住大叫道:“孩子们,唱起歌来!”
“狼烟起,江山西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年轻的小伙子们精神饱满地齐唱起来。
部队仪从赫赫,一万精锐骑兵和五千精锐步兵还有三万五千的杂兵皆听他的指挥,有很多人马了,是男人就要带兵,带成千上万的兵马去杀人!
这个年代是激情的年代,杀人无罪的年代,大伙儿没看到韦晞因为杀得人多而这么年轻上位吗!
各地地方官争相迎接,大加奉承,礼物包狂发。
韦待价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熟络地与他们交流,尤其是看到一些认识他的官员错愕的样子,韦待价乐不可支,有种想大笑的感觉。
唐朝大礼仪的掌握者,居然亲自带兵上阵杀敌,想来大唐的先祖们绝对是胡人,喜欢由这样沾满了血腥气的手敬献的祭品。
作为礼部尚书,韦待价被称为大宗伯,礼仪由他执掌,而在封建社会,社仪绝对是件大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其中斋戒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流程,否则就是不吉利。
不可沾血腥,然而出兵打仗,杀人盈万,岂是这区区三天的斋戒所能够淡化掉的血腥。
礼部尚书亲自带兵上场打仗,而皇帝居然许之,大唐的口味之重,杀性之强,可见一斑!
韦待价那个乐在其中,韦晞荐他,立即接旨,也不拖泥带水的,兴冲冲地带人去杀人。
军马前进,到得朔州,部队扎营,韦待价喝过晚饭,在营帐里美滋滋地喝着他的龙井茶时,麾下大将史万超进来,抖着一份军中参谋司马刚刚送到的军情道:“叔,突厥人包围了丰州,侦察兵说起码十万人!”
不是正式场合,史万超跟着他的师哥韦晞称呼韦待价。
史万超眼高过顶,蛮横强悍,但还是懂得尊重长辈。
“嗯!”韦待价点点头,接过军情来看。
“叔,为什么不让我带兵去呢,现在令狐笑给围了!”史万超提起来道。
原来韦待价起兵时,他这么老练的的人,立即选派了令狐笑率三百精兵赶往丰州,以控制场面,稳定局势。
没派上用场的史万超自然不爽,他这种杀人狂,不打仗就会手痒。
“贤侄!”老韦叔叫着贤侄叫得熟了口,见到韦晞一伙人就来上两个字地道:“贤侄,你率三百人去丰州,照样被围,你的长处是马战,不用着急,有的仗给你打的。”
史万超咕嘟一句道:“俺就是怕没仗给我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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