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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劫需谨慎,朱大少刚刚就渡过了一劫,结果就是:“莫虚?莫虚?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当时,就是白昼,在这一方天地。
朱大少是,双目空洞,两眼大睁,两条手臂有力而又无助着划拉着前方的空气:“大少!”
“莫虚!!!”
少顷兄弟把臂,惟见泪流两行,莫虚愕然道:“你,这,又怎么了这是?”
竟得四字:“奸人所害!!”
还有:“哎!一言难尽呐,真是……”
……
……
宝衣,是,无惧雷电。
但是,雷电之光,照眼直射,尼玛足足得有两千万瓦,相当于直接居住在日星近郊——
好处?
还伐毛洗髓,脱胎换骨?
惟一好处,就是瞎了,以短暂超量的光明换取到了永恒的黑暗,外加一把辛酸泪:“反正,事已至此,哼!!不必多说,莫虚!快!!你指给我,那奸人何在,看我不把他……”
那奸人,还在喝酒。
朱大少,真是有够强硬,这样的情况之下居然第一个反应还是报仇:“快!!指给我!在哪儿?在哪儿?”
“那儿!”
莫虚这个兄弟,也是有够实在,就一指:“在那儿!!”
……
好吧,早晚有一天,朱大少是会让这个莫虚给笨死的:“什么,哪儿,莫虚!!你不要胡乱瞎指,我又怎么知道,我这,我又,哎呀!我这,气死我了你!快!!给你这条绳子,你就带我过去,快!!对,指引嘛,指完了,你还得……”
引。
一前,一后。
莫虚的智商,还不如一只导盲犬:“大少!小心脚下,有个……”
“乓!”
好吧,有个坑。
还很大。
关键问题是两个人一前一后隔着老远,足有八丈二,你都有足够绕过去的时间,有那时间都够把坑填平了,这才想起来提醒?
这样,就等于是悬崖勒马,还瞎指挥,真是有够!!
好了,朱大少已经不想再说些什么话了,很明显在诛杀奸人报仇雪恨之前,莫虚这个猪一样的队友就会抢先一步坑死朱大少,然后会说:“啊哟!大少,没事儿吧你?对不住对不住,我是一时没留神……”
懒得理他,朱大少坐在坑里,以手抚额,在黑暗中开始思考人生。
一个奸人,一个蠢人,朱大少总是和这样的人走在一起,可谓是步步惊心,还有什么前途可言?
就比如说现在,直接把朱大少变成了一个盲人,以后怎么混社会?
难道依靠,身残志坚?
名州城十里香街就有两个叫花子,一老一少,一瘸一瞎,一个拉着二胡一个捧着个碗,到处要饭,特别凄惨。关键朱大少又不会拉二胡,只会敲木鱼,难道要敲着木鱼改说相声,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肯捧场。就算是有,生意火爆,也难免上当受骗,万一收钱的时候收到一百两钱子,再找给人家九十两金子,岂不亏大发了?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加入丐帮,但丐帮和佛门又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并且谁都看不起谁,互相鄙视,苦大仇深!无论这个世界美丽还是丑陋,终究还是看在眼里比较舒服,什么都讲究一个色香味俱全,就比如一支五香鸡腿,你闭着眼睛去吃,就会发现香上十倍——
但在吃到嘴里之前,你就必须要眼疾手快,以前的朱大少可以保证每一次吃烧鸡都至少能够抢到两条鸡腿,而且是鸡大腿。
现在呢?
只能保证眼疾了,手伸出去只怕就连一块鸡骨头都抢不到,难道就专门为了抢个盘子舔?基本生活,已经就不能自理了,而苟活于世,苟延残喘,根本就不是朱大少的风格,是以此时大少已然完全可以说是被逼上了绝路,惟死一途。当然了,朱大少本身并不是一个怕死的人,但终究人活一世,死到临头不能做一个饱死鬼上路未免太过委屈,太过悲凉,也不道德,在这样的情况之下。
睡了。
晚安。
肚子咕咕直叫,眼前鸡腿乱飞,朱大少坐在坑里,头一歪~
没办法,心太累,索性还不如不想,也许一觉睡到天亮又会见到明天早上的太阳,一个崭新的美丽世界,以及亲们~~
毫无疑问,莫虚不会坑人,一时失神很正常,朱大少是瞅不见——
究竟何谓,御剑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