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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可心皱眉道:“哎呀,那可脏死啦!没关系,用我的血便是!”
袁简斋摇头道:“不行不行,你是金枝玉叶,怎能受这样的罪?要是让你伤了一点,只怕你爹爹明日便领人来烧了我这茅屋!”他毕竟为宫多年,尊卑之分根深蒂固,若是换作夏秋冬,管他三七二十一,只要能治病救人,只怕豁出自己性命也行。说着取个青花瓷碗,递给赵可心道:“大黄跟了我多年,实是少它不得,恩……还是杀了二花,就放它的血吧!”二花是他养的一只母鸡的名字,赵可心时常来他这里玩,经常给母鸡喂食,自然知道是哪只,因此他也不给赵可心指出是哪只,径自挥手道:“快去快去,我给这小子先治病。”
赵可心想要说些什么,眼珠一转,终是没有说出口,接过瓷碗,转身出去了。
袁简斋低头看了沉睡的宁天一眼,皱眉道:“臭小子有什么本事,将七丫头迷的失神落魄,晤……长的倒还算端正,哼,可别是个小白脸……妈的,身上穿的花花绿绿的,不难受么?”一边呵斥,一边将他上衣除去。他与赵可心情逾父女,见赵可心竟然钟情于这么一个小子,心中不免微微吃醋,一时竟忘了宁天听不到他的言语。
忽然瞥到宁天挂在腰间的一块古玉,认得是前朝古物,价值连城,暗想看这小子穿着也不如何名贵,想不到身上却有这等事物,想来若非有亲人在朝里为官,便是家中大富大贵,照此来看,倒也示必配不上赵可心,想了半晌,又继续除他衣衫。
不片刻,已将宁天上身衣衫除了个精光,露出一身精壮扎实的肌肉,横过宁天左臂,将烧过的一根针嗤的一声扎入宁天指尖的“关冲穴”,这是督脉大穴,正是阴阴轮转,生死交汇的玄关,平日若是不慎用力刺之,尚且痛不堪言,更何况用这么一根尖针?所谓是十指连心,最是疼痛不过,宁天兀自沉睡,尤是痛得身子猛得一颤,连抖了几抖,才平缓了下来,额头上已渗出豆大的汗珠。袁简斋顾不上替他拭去汗水,出手如风,转瞬又在他“太渊”、“外关”、“孔最”、“曲池”四处大穴上都扎上了金针。他虽然不会丝毫武艺,但这一下手法熟练至极,迅捷若电,显然十几年来手艺丝毫未曾搁下。认穴之准,更不在当世任何名家之下。
只见他才将最后一支针扎下,那针尾忽然冒出一股的血箭,这金针竟然是中空的。接着是“孔最”、“外关”、“太渊”,最后是“关冲穴”,血色漆黑,腥臭无比,令人闻之欲呕。袁简斋早有准备,拿过一个木盆,将毒血接住。
过了有盏茶的功夫,几股血箭才慢慢缓了下来,只是仍是颜色漆黑,显然余毒未尽。袁简斋大呼道:“七丫头,还没有将那二花杀了么?快些,把鸡血拿来让这小子喝了。”他半晌未听到鸡的叫声,心想多半是这丫头不敢杀生,连宰只鸡都这么胆小。正待出去看个究竟,赵可心已端着那青花瓷碗走了进来,递给袁简斋道:“好啦!”
袁简斋接过瓷碗,忽然皱眉道:“怎么这血颜色这么怪,不像是鸡血啊?”
赵可心顿足道:“哎呀袁叔叔,你赶紧配药吧!再耽搁就来不及啦!”
袁简斋看了她一眼,忽然脸色一变,道:“你这是自己的血?”
赵可心摇头道:“不是……”话未说完,袁简斋已一把抓住她的小臂,撩起半截衣袖,只见上面缠着纱布下隐隐渗出血迹,又急又怒,喝道:“你这个倔丫头,怎么偏偏如此不爱惜自己身子?快快快……”连忙招呼她坐下,利索的给她包扎好伤口,气犹未尽得道:“你呀你……”
赵可心脸上早已失去了血色,仍自强笑道:“没关系的。”
袁简斋瞪了她一眼,摇头转身走到里屋,捧出一个锦盒来。打开之后,里面放着一颗猩红的药丸,大如龙眼,药香四溢,袁简斋小心翼翼的捧到赵可心面前,没好气的道:“赶紧把它服下!哼,一下就放了大半碗血,竟然还能站得住脚,也真怪了。”
赵可心看他动作谨慎,生怕这药丸掉到地上一般,知道这药定是珍贵无比,用拇指和食指夹起放在鼻端嗅了嗅,只觉得一股异香扑鼻而来,不由得精神一振,依言纳入口内。只觉得这药丸入口既化,化作一股暖流顺肠道而下,只觉得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一时皆张,浑身上下暖洋洋得一片,舒泰至极,又惊又喜,忙问道:“袁叔叔,这药丸是用什么灵物药所制,如此灵验?”
袁简斋看她脸上恢复了血色,知道药已生效,这才哼道:“当然,这药丸是我用当初在关外采的一支血参所制,又糅合了雪莲,茯苓,红枣,赤藻,虎骨等药,活气生血,返魂续命,最是灵验不过,只要病人还剩一口气,都能吊住他的小命,最适宜进补不过。否则你脸上哪会这么快恢复血色?”
赵可心“啊”了一声,暗想早知道这药如此灵验,自己就应该留给大哥,待他醒来之后给他服下才是。想到这里,脸上不由得露出懊悔的神色。
袁简斋看她神色异常,只当她吃了如此珍贵的药,心下过意不去,哈哈笑道:“傻丫头,这药本就是用来治病救人的,有什么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