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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刘煜的这句话后,最先有动作的不是一脸喜色的张世平,也不是欲出言挽留的甄夫人,而是刘煜怀中的甄宓。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刘煜,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饱含着不舍。正当刘煜以为她要哭闹起来的时候,这小丫头却说:“宓儿知道大哥哥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宓儿不会拦着大哥哥,宓儿只希望大哥哥能记挂住宓儿!”
好个善解人意的小丫头!刘煜看了正在商量着什么的张家兄妹一眼,悄悄地对甄宓说:“宓儿,大哥哥要送你一件礼物,你别惊惶也别告诉别人,知道吗?”
在甄宓答应后,刘煜用在霍格沃兹学到的心灵魔法将“小无相功”和“凌波微步”以及“逍遥折梅手”这三种武功的口诀招式悉数教给了小丫头。趁她消化脑中信息的空档,刘煜将她抱还给了甄夫人。
在一番假意推辞后,刘煜收下了甄夫人所赠的一百两黄金,骑上了张世平所赠的快马,带着财物向张家兄妹告别后,正准备朝城门驰去时,却被甄宓的喊声逼停了。
“大哥哥,先别走!”刘煜转头望去,只见甄宓吃力的拖着一把古朴的连鞘长剑向刘煜奔来。刘煜赶紧飞身下马,先张世平一步抱住了甄宓,问她:“宓儿,你在干嘛呢?”
甄宓费力的把剑放在刘煜手上后,认真地说:“大哥哥,这是宓儿给大哥哥的礼物。你现在用的铁剑太普通了……”
刘煜还没说话。旁边的张世平就已经惊呼起来:“宓儿,这可是你爹寄存在我这儿的宝物,原是准备敬上给曹议郎的礼物。你怎么可以把它送人?!”
甄宓双眼含泪地看着张世平,张世平立刻就说不出话来,只能向甄夫人猛使眼色。可甄夫人更是不济,被甄宓看了一眼后,反而劝起张世平来:“算了,大哥!再好的宝贝也比不上我们娘儿俩的两条命啊!”
刘煜看了看甄宓,发现了她眼中的坚持。只好在张世平的瞪视中收下了宝剑。再此告别了张家兄妹,并给凝视着自己的甄宓一个亲切的微笑。然后驭马离开了。
临出城时,刘煜被一个衣着华丽的消瘦中年人拦了下来,此人急行到刘煜面前细细观察甄宓送刘煜的宝剑,口中还喃喃自语:“天啊。真的是古剑倚天……”
古剑倚天?倚天剑?这怎么可能是峨眉派的镇派之宝……哦,不对,刚才张世平还说这是准备送给“曹议郎”的礼物,难不成那“曹议郎”就是曹操曹孟德?!而这把剑就是曹操两大随身宝剑中的“倚天剑”?
消瘦中年人盯着倚天剑问刘煜:“留下倚天剑,我给你一百两黄金!”
挑挑眉,刘煜淡淡的说道:“它是别人送我的礼物,我不会卖!”
消瘦中年人冷笑一声,不屑地说:“送你的?得了吧,这样的至宝怎么可能被轻易的送出。我看是你偷的吧?如果你不把它卖给我,我就押你去见官,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眯了眯眼睛。刘煜懒得废话,直接对着消瘦中年人施出了魅惑之术。虽然刘煜现在只有先天级别的实力,但那只是相对于需要肉-体为基的技能,而类似“魅惑之术”这种精神上的技能,在威力上却较之散功前并没有减弱多少。即便精神类技能在这个世界会受到一些压制,但用来对付一个普通人却是手到擒来!
消瘦中年人的眼神从贪婪变得茫然再到狂热。借着恭敬地对刘煜说:“主子,您有什么吩咐?”
“你叫什么?”
“奴才苏双。”
苏双?不就是那个给刘备送武器金银的冤大头?刘煜想了一想。问:“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哪?”
“奴才父母早亡又无儿无女,家中仅有发妻及两个侍妾。”
“你生意做的怎么样?”
“奴才白手起家,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如今在幽南、并北一带已有两个铁矿、五个煤矿、十七家铸造坊、二十八家兵器铺,总资产估计为白银三百三十二万两!”苏双略带得意的回答。
虽然刘煜的碧血丹心镯中有很多金银财宝,但他可是需要在这个世界重修到永生境界的,那需要的时间恐怕不会短,故而刘煜觉得自己还是需要一个固定的“钱袋子”。所以,刘煜在赐给苏双一颗强身健体的“九花玉露丸”和一部《资本论》后,就命他继续经营被重组为“兴昌隆商社”的商业集团,只不过他已经从东家降级成了掌柜,而刘煜则摇身一变成为幕后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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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大马商,张世平送的这匹黄膘马脚力极快、耐力极好。经过近三个时辰的急驰,在天还没黑时,刘煜就到了常山郡真定县。等进了县城,才发现这里有好多人家都在办丧事,随处可见披麻带孝的人。
这时,刘煜忽听旁边一行商打扮的中年人对身边的几人说:“这场瘟疫可真厉害,我从邯-郸过来,一路上所见之丧事何止百起。”
另一个行商感慨地点点头,说:“我长这么大还没听说过如此奇怪的疫症,竟然只传染老龄及体弱多病者。而各地名医均对此束手无策,还好巨鹿郡有一‘大贤良师’能以符水治此疫症;听说只要加入其所创的‘太平教’,配戴他画过符的黄巾可从此百病不生……”
大贤良师?那不是张角的自号吗?好象他就是凭借书符念咒、治病祛邪招揽了大批教众。从而成立了后来的三十六方黄巾军。嗯,这次的疫气不会是他为了扩大势力而故意施放的吧?
“截天夜叉来了,快跑呀!”一声惊恐的呼喊中止了刘煜的臆想。从那些面带惊惶四散而逃的人群的议论中,刘煜知道这个叫何曼的截天夜叉是真定附近的山贼,此人身长八尺,容貌丑陋,武功高强,擅使一根铁棍。他手下约有*百之众,常劫掠于常山郡内。官兵也想将他剿灭。可人多了他就跑,人少了又打不过。最后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稍稍回忆了一下,刘煜发觉这何曼也是《三国演义》中的出场人物,曾经和曹洪厮杀过几十回合而不分胜负,最后还是曹洪用了卑鄙的拖刀计才将他斩杀。如此人物。值得一见!刘煜逆着人流而行,赶在城门紧闭之前离开了真定城。可出乎意料的是,城门外竟空无一人!
极目张望,凭借着超强的眼力,刘煜隐隐约约的看到在离城六七里处聚集了几百个人。没有犹豫的策马疾驰,不多会儿刘煜就到了地头。只见数百人围成了一个圈在那儿大叫大嚷,而圈中的空地上正有两人在激斗。
一个是使枪的年纪不过十三、四的白衣美少年,一个是舞棍的年约三旬的绿袍魁梧汉。两人棍来枪往,激起劲风阵阵;身形腾移之间。掀起雪花纷纷。不多时,少年的攻势渐弱,银枪缩在身前四尺处幻成了一团银芒;而壮汉的棍势虽威猛绝伦。但一时半刻也攻不破对方的守势。
这个世界的人很喜欢发表议论,在那些围观者的言谈中,刘煜又收集到了有用的情报,了解了一下事情经过:在何曼带领众贼去劫真定的途经,这个少年突然出现邀斗于何曼。双方约定,若何曼胜。则少年死;若少年胜,则何曼永不犯真定。而那少年的姓名是——赵云。
果然只是近似《三国演义》的世界啊!要知道。在真实的历史中,此时的赵云已经二十五、六岁了才对,可现在竟然年轻了一轮!
刘煜仔细观察:这年幼版赵云的气息悠长、内力充沛,完全没有必要采取守式;反观何曼,一连串的猛攻使他耗力甚巨,已经快到强弩之末的地步了。不愧是智勇双全的赵子龙啊,小小年纪就会用计了,了不起!
就在何曼因内力不继而攻势一顿之时,赵云反击了。银枪暴起,化作一条银龙,毫无阻碍地停在了何曼的眉心处。对着面色苍白地何曼,赵云淡淡的说:“请遵守约定!”
围观的众贼哗然,纷纷叫嚣着要一拥而上的杀死赵云。正当脸色微变的赵云准备冲杀出去的时候,何曼大吼了一声“让他走”,然后扫了众贼一眼,沉声说:“男子汉大丈夫岂能言而无信?难道没了真定我们就会饿死了不成?”
嗯,这个人还不错,可以给他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当满面钦佩的赵云离去后,刘煜才现身于沮丧的何曼诸人面前。
看着突然出现的面带不轨之色的刘煜,何曼略带戒备的问:“阁下何人?有何贵干?”
刘煜看着他和蔼的一笑,说:“我叫刘煜,是来收你当仆从的!”
何曼抬手止住了闻言后叫骂着刘煜的众贼,怒笑着问:“要我当你的奴仆?凭什么?”
刘煜淡淡的一笑,说:“就凭你挡不住我三招!”
何曼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刘煜一阵后,不屑地说:“虽然你是一个罕见的高手,但是也没厉害到只花三招就能击败我的地步!”
“不信?那我们就来好好的打一场吧!”说完,刘煜拔出了倚天剑。虽然刘煜之前惯用的武器是刀,但既然都已经重修了,又得甄宓赠予了倚天剑,那刘煜也就顺势而为,改刀换剑。这也算不上什么勉为其难,毕竟刘煜也曾经修习过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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