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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众人你看我,我看你,一致张大了眼。
她……不会是大夫吧?
若是在三年前,凌晓晓或许想当一个大夫,但是自从楚晋死了之后,她的心仿佛再也没有什么波动,什么以救人为已任,那对她而言都是笑话。
她现在医术再精湛又有何用,终究是挽回不了她最爱人的性命,但是她喜欢研究药草,以至于她发现自己更偏向于毒。
对于生命,她现在看得非常淡,生死有命,上天自有定数,凡是强求不来。
百万两黄金的重赏,她没兴趣,救人,更没兴趣。她之所以一路上救人,只是为了打响自己的名号,好方便到江都城完成师傅要她救的人。
毕竟她这样一个年轻女子上门告诉别人,她能救病危的人,谁会相信,只怕静心苑的人会把她当成疯子一样的轰出去。
师傅又再三嘱咐不能泄露她身份,所以她只能凭自己的本能进静心苑救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别人来请自己。
黄金她是看不在见里,但是人参她总是要的,如果有紫玉人参,那更是最好不过了。
这三年来,她一直在百花林里习武,学医,其实每个月殷煜都有回百花林看她,只是碍于师傅不让殷煜进入百花林。但是他每次都会回来,都会默默的看她,她心里很清楚。
她欠他的,不知道他是否有找到紫玉人参,但是,不管有多困难,她也会替他找齐,否则她心里难安。
当那抹娉婷曼妙的芳影走了三百步后停下,抬头望着眼前气派华丽的宅子──应该就是这了,她心想。
“姑娘,妳也是来排队的吗?”
凌晓晓顿了下,转头望向身旁正对自己嘻嘻笑的大婶,禁不住纳闷。“排队?”
“是啊,排队来帮林家少爷的病呀。”
凌晓晓顺着大婶指的方向,果然见着大排长龙的队伍,从门口一路蛇字形的排到巷尾。
“他们不是在排队买烧饼?”在队伍的前头,摆了个烧饼摊,香味四溢,还冒着刚出炉的热烟呢。
大婶哈哈笑道,“王老头的烧饼虽然香,但还没这么大的名气,大伙儿是等着要帮林家少爷看病的。”
凌晓晓望向周遭,果然见到不少摊贩,有烤鱿鱼的、卖糖葫芦的,酸甜咸辣,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应有尽有。
往东边瞧瞧,有人手抱母鸡,说他养的母鸡是神鸡,吃了可以治百病;往西边瞄瞄,有人穿着长袍,手拿旗杆,旗子上写着“天下第一圣手”。
还有人排队时不忘做生意,表演跌打损伤的好功夫,说吃了自家的祖传秘方,包准药到病除!瞧到后来,居然连道士也来凑热闹了,一手拿着鬼画符,一手拿着串钱剑,口中不断念念有词。
帮林家少爷治病,已成了老少咸宜,有事没事共襄盛举的活动。
“姑娘要排队吗?”大婶问,那语气彷佛在问,今个儿吃饱了没似的。
凌晓晓轻轻摇头。“不。”
这队伍,恐怕排上三天三夜也轮不到她,不过她一点也不烦恼,因为,她自有办法教林家庄的人,用八抬轿把她抬进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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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帘内人影对镜子,细抹胭脂水粉,画眉如月淡染色,珠翠斜插云鬓垂飞燕,玉坠流穗缀发丝,妆点出秀丽典雅的容颜。
以女子而言,端坐妆台细理容貌的姑娘并非天仙国色之姿,甚至有些平凡无味,但一身端雅秀慧的书香气息为她增色三分,叫人一见便不轻易忘怀。
来自书香门第的王思思有著文人的气节和高傲,同样也有其虚靡和不切实际,认不清现况自视甚脯以为念了两年书便是知书达理的才女,对目不识丁的下人总会多一份蔑意。
虽然不致趾高气扬地将其他人当虫蠕看待,但态度也不会好到哪去,十分自我而短视,从不曾设身处地的为别人著想。
家道中落的她蒙表姑母收留,年纪尚幼便来到林家庄,大家怜她身世凄楚而多加关心,以致造成她对自身身份的错置,小孤女摇身一变成了锦衣玉食的闺阁千金。
一开始所有人不以为意的*她,小姑娘能惹出什么大乱子,她爱玩就由著她去,等到年岁稍长自会明了。
谁知无心的纵容会养出她骄矜的大习性,凡事吃好用好的不说,连丫鬟奴婢都要比人家多才满意,不肯屈就次等的对待。
“思思,你又给张公子难堪了是不是?”真是太不识大体了。
淡香袭来,容貌堪称娟秀的妇人推门而入,装扮素雅不像一位精明俐落的代理当家主事宅脸上还带著无奈的笑意和*溺。
她就是老庄主再娶的妾室,二夫人秦秀儿。
“姑母,你来了呀!”未起身相迎,林思思点上朱唇一抿才得空回应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