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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巨大的撞击声不断地传来,震得耳膜隐隐发痛。
这帮该死的家伙又开始攻城了,他们难道就不需要休息么?许海风狠狠地诅咒着这群野蛮的西方人。
“队长,我们的弓箭和石块都用光了,金毛狗又上来了。”粗豪的大嗓门在许海风的耳边响起。
转头看着自己的副手,许海风有气无力地道:“告诉兄弟们,把他们都打下去。”
“是……”秦勇雷霆般的吼叫了一声,兴奋地舔了舔厚实的嘴唇,转身向城墙跑去,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是去生死战场,而是去见自己的初恋情人。
“真是个粗人啊,不知道这次攻城结束后,我们还能剩多少兄弟啊。”许海风倚靠着墙角,喃喃地道:“我也不想如此的,老天啊,怎么会变成这样,我还不想死啊。”
许海风是个新兵,是的,他只是一个刚从训练营出来,不到一年军龄的菜鸟新兵蛋子,但现在他却成了这座兵营,残余不过二百余人的总指挥。
自从五年前,西方恺撒帝国扩张的脚步来到了东方,就无可避免的遭遇到了大汉帝国无情的反击。二大帝国的激情碰撞演绎出无数可歌可泣史书般的故事,二个巨无霸数年来你争我夺,在犬齿交错的边境线上交手了无数个回合,只是谁也无法取得决定姓的胜利。
战争的进行意味着兵源的消耗,兵源的消耗意味着必须要有大量的新兵补充。许海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征召入伍,匆匆忙忙地训练了三个月就被赶鸭子上架般送上了前线。
他所在的小镇其实就是个纯粹的兵营,在战争前沿第一线的兵营,里面除了战士还是战士,并没有普通的老百姓。在这里的五千人组成了大汉帝国对恺撒人的第一道防线,二十天前,那些天杀的恺撒人突然挑起了战争,疯狂般的进行攻城战。
攻城的第一天,主将战死,副将身亡,全营减员一半,谁都知道他们无法再撑过第二天的攻击。绝望之下,许海风毫无选择余地地使用了他身上的禁忌之力。
许海风是一个平民子弟,普普通通的家庭,普普通通的人,没有英俊的外表,杰出的身手,显赫的家世,但他却有一点不同。在他七岁那年上山打柴,被一只头顶七彩肉冠的怪蛇咬了一口,情急之下,许海风大嘴一张,以牙还牙,竟然咬到怪蛇的七寸之地,反而将怪蛇咬死,并且吸干了怪蛇之血。此后他高烧不断,整整七曰七夜才恢复正常。
险死还生之后,一切并无不同。但在许海风十四岁的时候,发现了自己身上的一个秘密,他的血液产生了异变。那一次,他偷了父亲的老黄酒,喝到一半,不小心伤了手指,血流进了酒中。他起身包扎好伤口,却发现壶中残余之酒已经被家里的老黄狗喝去了。一个小时后,当醉醺醺的老黄狗醒来时,许海风却发现它强壮了许多,原本老态龙钟的样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此后,许海风偷偷的做了几次实验,发现自己的血液一旦与酒精混合就会产生异变,只要是喝过了的动物,经过一小时的睡眠,醒来后就会变得异常强大,更加稀奇的是这种血酒对于伤势具有神奇般的效果。当然所有的实验用的对象都是小动物,他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给人喝血酒。
但是军营一战,迫使他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在那种生死关头,不论使用任何手段,能够保住姓命才是最重要的。
由于他是新兵,更加幸运的是,他在第一天守城时中了箭,却是伤而不死,被抬下城墙救治。那天夜里,他强忍着伤口的剧痛,将后勤部里的那几坛陈年老酒搬出,合入自己的血液,给自己一队的人都送了一碗。
也许是因为主副将都意外身亡,所有人都意识到面临着穷途末路的下场,到也无人来阻止他。结果喝下去的人很快就陷入熟睡之中,一个小时之后,当他们醒来之时,已经是精神奕奕,生龙活虎,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伤都好了,就连深可见骨的刀伤也无药而愈。
许海风大喜之下,咬牙放了一碗血,兑了五坛酒水,每人一小杯,共有二百来人饮下了血酒。
他十分担心浓度如此淡的血酒是否还会有这样的神效,但最后的结果证明了他的想法是杞人忧天,二百多条生龙活虎的汉子重新站了起来。
第二天,恺撒人开始大规模进攻,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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