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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文学 www.74wx.cc,最快更新辛亥百年:铁屋里的大国突围最新章节!

    民众维权运动引爆辛亥革命一这两年,不少知识分子都敏感于“国进民退”,对民营煤矿、钢铁等行业国有化心存疑惑,纷纷著文反对,有些文章直陈此举之不可,有违市场经济之建设,有些文章以史为鉴,说“国进民退”曾导致辛亥革命,像学者雷颐就发表文章:《“国进民退”引爆了辛亥革命》。据史实看,辛亥革命确实是在清政府要把铁路收归国家这事情发生之后发生的,而且确实是清政府把铁路收归国有这一举动导致了大规模的保路运动,说是“国进民退”引爆了辛亥革命没有错。但是我愿意更深层地去探讨这个问题,并且觉得,是民众的维权运动引爆了辛亥革命。光有“国进民退”,而没有民众广泛的维权运动,以至于到必须暴力解决的临界点,并不会引爆革命。就像现在也有一些“国进民退”的做法,但并没有引发运动。鉴于铁路民营中出现的资金不足、管理不善、贪腐亏损、任人唯亲、效率低下等弊端,清政府早就有意将铁路收归国有,几经犹豫没有成行。1911年5月,盛宣怀出任邮传部大臣,在这个强硬派人物的支持下,清政府突然宣布“铁路干线国有”,并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粤汉、川汉铁路的借款合同,以两湖厘金盐税担保,借款600万英镑,并规定两路聘用外国总工程师。铁路国有化有其好处,修铁路是一件大事,收归国有正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主张铁路国有的盛宣怀就举德国为例,说数十年前,德国铁路也是民间自办,但一路不成,德国政府毅然决定将筑路权收归国有,很快就建起了星罗棋布、四通八达的铁路,他认为德国的成功经验应为中国借鉴。确实,其他国家,如俄国、日本、墨西哥均是如此,在交通现代化的发展历程中,走过由民营到国有的过程。毕竟铁路不同于其他商业行为,它确实事关国计民生,单就铁路整体规划而言,各自为政地由民间来办,很难做到统一规划,会造成重复建设,网络不合理等。更不要说当时的中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家,民间办铁路资金压力很大。拿川汉铁路来讲,数年时间,民间也只是集到了所需款项的十分之一,有人估计,按此集资速度与建路速度,需90~100年时间才能完成。用当时人们的话来说,如此下去,后路未修,前路已坏。如果把铁路回归国有,利用外资,聘用外国工程师,至少可以克服资金不足的弊端,迅速将“货畅其运”的铁路建起来,于国于民都有利。需要强调的是,赞同铁路国有并不等于我赞同国家持有太多资产、控制太多经济资源,因为垄断特权有悖社会公正,会威胁法治精神,破坏市场的公平。但如果政府是受到严格监督的政府,公开透明高效公益,由政府出面办大事,未尝不是可行之计,只不过清政府并非民主政府,很难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公益罢了。事实上,清政府这次将铁路收归国有,算不得是多么恶劣的巧取豪夺,而是以国家股票的方式赎回,并且根据商股亏损程度不同,在赎回时待遇有所不同的原则,这应该是合乎情理的,总不能亏损的与赢利的都一视同仁吧。比如两湖铁路公司亏损较少,就照本发还,广东路股亏损五成,政府发六成,其余四成给无利股票;四川路股亏空太多,只退还现存的七百余万两,其余贪污挪用损失责任自负。这不仅在公平交易之列,而且对商股大为有利。连国外的研究者都不得不承认:“鉴于情况的复杂,以及每一个铁路公司实际上已经破产的事实,政府的建议看来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宽宏大量的。”尽管如此,铁路国有仍然遭到了商民的强烈抗议,这个也能理解,从法律上讲,如此强行将这些铁路公司的资产收归国家,显然有违自愿的交易原则,虽然收回的理由冠冕堂皇,但理由的正当性不代表在法律上有依据。另外,铁路国有,肯定会触动商民的利益,尤其是大股东的利益,而那些在地方铁路中握有大股份的肯定是地方有权有势的人,其中,立宪派毫无疑问是大头。像四川咨议局的头头脑脑蒲殿俊、罗纶等人,都是铁路公司把持者。国有化动了他们的奶酪,他们岂肯善罢甘休?于是就用“卖路卖国”等极端情绪化的口号去煽惑人心,发起保路运动。这是有依据的,美国人罗伯?C斯门金为英文的《华西基督会刊》(11月号)报道保路同志会反对政府铁路国有、借款修路的理由时,明确指出铁路公司中的头面人物打着公利之旗行私利之目的:据熟悉中国内幕的专家认为,反对铁路协定还不完全在于出自保护国库,使不受外来掠夺;还在于那笔“浮财”不可能再落入他们自己的私囊中这事引起的失望所驱使。因而一致要求在四川境内的铁路即由四川承修,而不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有意思的是,其他地方在铁路收归国有时,虽然也遭到商民抗议,但并没有闹成不可收拾的风潮,为什么独独在收回四川的铁路时,却闹得如此之大,以至于成为革命的导火索?主要原因看似是四川的商股获得的待遇太低,四川的1400万两股金中,有300万两亏空,清政府不认这账。这一个亏空是因川路公司经理参与墨西哥橡胶股票投机造成,政府当然有理由不认可,政府没有理由为公司管理层的投机失败埋单,无论在专制还是民主政府,我看都有道理。盛宣怀自己也说,政府的钱来自全国百姓,政府没有权力慷全国百姓之慨,来弥补四川铁路公司自己造成的投机损失。所以,这并不足以引爆革命,要知道,如果政府不收回铁路,亏空严重的川路公司要想把铁路修起来,可谓遥遥无期,商民投进铁路里的钱要想收回来并有赚头,也将是遥遥无期的事。现在,政府用国家股票的方式赎回,至少可以保住一些本钱吧,总比这样丢在水里连泡都不起一个强。其他省的商民最终能接受这个现实,未必四川的商民就不识时务?二细加分析会发现,四川的情况与其他省份募集商股的方式有所不同。当时中国商办铁路根据其资金来源,可以分为自由认购股份、利用华侨资金、强制集资、借外债四种类型。浙江、江苏和湖北三省的商办铁路公司主要是自由认购股份;粤闽两省主要利用华侨资金;四川则主要靠强制集资,其铁路股本主要源自“抽租股”,实际上就是用民间集资的办法修路,而且是一种政府强行摊派式的集资,在粮税里强制征收,值百抽三。这样,凡纳粮租者都是股东,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股东,但川民因为股权的原因而与铁路利益攸关。换句话讲,在这次铁路国有化的过程中,清政府对其他省份基本上只需要把一些大股东、大商人、华侨恩威并用就可以搞定了,一些小股民基本上就没有太多的话可说。这其实是相对容易的事,少数一些大股东也不敢轻易与朝廷作对。但是,人多嘴杂,要把所有的四川民众都说服并收回股权,就不那么容易了。少数大股东、大商绅的维权可以是一次桌前的谈判,而无数民众纠合起来的维权,就可能是一次维权运动,虽然两者都指向自己的实际利益,以向政府提出更高的要价,以争取更多的补偿金为目的。还要注意一点,由于清廷于1905年推行立宪政改,在姿态上多少有做点民主的样子,给予民众在政治上或经济上讨价还价的地方和余地,在地方设立了一个象征民主议政的咨议局。这个机关,虽然没有多少的权力(它一直在争权力),但对地方时局的影响相当大,因为主导咨议局的立宪派领袖都是当地有声望的商绅,是相当有话语权的,是地方自治的灵魂。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咨议局作为政府设立的机构,是合法的组织,不会像革命党的组织为非法组织,会被随时查封,在民众维权过程中,咨议局成了聚集民众,向政府叫板的大好平台。而此时的立宪派一方面是铁路利益的把持者,同时对清政府立宪的诚意深表怀疑,与民众一样,他们对清政府已经大为不满,对铁路国有这事,他们与民众的利益是一致的,立场是相同的,他们提出“四川川汉铁路关系本省权利存废,应由本省咨议局议决”,反对政府的强制收购行为,很快得到民众的支持,并成为民众维权运动的领袖,彼此一唱一和,推动维权运动向前发展。维权之所以变成运动,还与当时的民族主义情绪是分不开的。川汉铁路总公司成立之初,就提出了“自设川汉铁路公司,以辟利源而保主权”的目的,为了保证铁路的自主权,川汉铁路公司曾规定“专集华股,不附洋股”,股票背面特地注明“此股单照定章不得转售或抵押与非中国人,如不遵章此单即作废纸”。这是针对过去的教训提出的,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一度因为财政吃紧,通过向国外贷款为主的筹资方式兴建铁路,这样,铁路就容易被外国人控制,在用人、管理等诸多方面受制于人,一旦贷款到期不能还本付息,整个铁路会被外国人据为己有。这其实是用苛刻的贷款条件对中国利权进行多重剥夺,为国人所不满。现在,清廷宣布铁路国有也就罢了,竟然还拿筑路权作为抵押,向外国银行团借款,还要聘用外国总工程师,这就很容易给人将铁路主权卖给外国人的感觉,是重走过去清政府借款修铁路的旧辙,甘受列强的控制,与当初商办铁路公司自己集资建路的目的背道而驰。不能不说,1911年5月,清政府与四国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已经为自己争得了最大权益。首先是贷款的利率低,年利息仅为五厘;其次,合同明确规定,铁路建造与管理归中方全权所有,总工程师必须听命于中方督办大臣;再者,所用铁轨必须是中国制造的产品,如须购置外国材料和产品,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但这仍然不免让人想起旧伤疤旧痛来,害怕重新被国外重利盘剥。所以,假如铁路被收归国有是可以忍受的,借外款一事,显然与当初的约定“背信弃义”,是孰不可忍的事,这很容易调动起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认为“借外债是明明导外人干预财政也”。哪怕为着一点名面上的事,也不会轻易苟同,更何况中国长期受西方列强的欺侮,民族主义情绪已然积聚高涨,随时都可能爆发。在随后的保路运动中,发生过杀死了一些天主教传教士、焚烧天主教教堂的事,这显然是民族主义情绪的宣泄。三1911年6月17日,成都各团体两千余人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推举立宪派领导人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提出“破约保路”口号,分路讲演宣传,并推举代表赴京请愿。此后保路同志会规定“无论股东非股东均可入会”,直接利益者与非直接利益者都可以参加,同志会人数一下子数倍增长,会员迅速发展到数十万。保路运动前期,保路同志会主要采取非暴力的维权方式,如集会、游行示威、写血书、演说、罢市、罢课等。立宪派的舆论号召也堂而皇之,谴责政府“夺款卖路”的同时,还一再抨击政府蔑视宪政,蔑视咨议局、资政院和私营公司法律。他们还制作了圣位牌,圣位牌上供奉着光绪的神位,写着一副联子,是光绪帝曾经的谕旨——“庶政公诸舆论,铁路准归商办”,像发传单一样发给每家每户。以此显示维权的正义性,并且控制在合法性的范围之内。面对川民群情激昂的维权,当时的四川护督王人文认为朝廷应顺应民意,收回成命,避免局面失控,这是善良的建议。但是清政府认为政策推行没有回旋余地,事关政府的权威,不容置疑。王人文再次向朝廷呈请,讲明局势之危险,仍然不被重视,双方对立加剧。王人文被申饬之后,赵尔丰取而代之,也以四川民气太盛,情势危急,恳求清政府顾全大局,准予暂归商办,以免激生意外,但还是被强硬压了回来。不但如此,面对大规模的维权运动,清廷下旨要求四川总督赵尔丰“切实弹压,毋任嚣张”。赵尔丰接旨后下令逮捕了咨议局正副议长蒲殿俊、罗纶为主的十几名运动领袖,引发上千群众云集总督府抗议,赵尔丰竟下令对手无寸铁的示威群众进行开枪镇压,酿成著名的“成都血案”。“成都血案”是这场民众维权运动的转折点,如果说在此之前,民众的维权仅仅是出于私利,出于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只是一笔经济债,那么血案发生之后,就不只是“经济”二字可以承受,而是加上了血债,而中国人认为,血债是必须要血偿的。如果说此前民众还只是对政府抱有希望的非暴力维权运动,经历了血案之后,维权运动就变成了反清的政治运动。因为,维权本身的目标指向非常单纯,就是争自己的合法的经济利益,但政治运动就不一样了,它是有明确的政治目标的,有自己的打击对象,有政治斗争手段。具体一点讲,如果没有广大民众对专制制度的强烈仇恨,一个仅仅由铁路经营权益而引发的民间维权活动,绝不会迅速演变成为一个巨大的、具有颠覆政权意味的政治运动。事实就是这样,民众的简单维权变成了政治报复,本来就不满清政府的立宪派态度转变得更加明显,他们本来温和的态度因为利益关系、运动推动、民族情绪等而成为运动的指挥中心。尤其是血案为革命党人推行暴力革命提供了绝好机会,在非暴力解决的渠道被堵死之后,民众和立宪派纷纷倒向革命党,裹挟在以暴力的方式对抗政府的行为中,“同志会”发展成“同志军”。这一变化清晰地表明,一场始于维权的运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维权变成了起义,由经济行为变成了政治行为,由运动变成了革命。1911年11月27日,四川军政府成立,紧接着派兵包围督署衙门,擒获赵尔丰,并将其正法。事情闹到这个份上,不就是起义造反了嘛,清廷必须抽调军队入川平息风潮。正是在这样的情势下,鄂军被紧急抽调入川,革命党趁湖北空虚,在武昌发动起义,封建帝制寿终正寝。因此,如果要给辛亥革命记功,掀起轰轰烈烈的维权运动的四川民众立了大功,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若没有四川保路同志会的起义,武昌革命或者还要迟一年半载的。”是的,此前革命党人曾发动过大小无数次起义,均告失败,就是因为缺少民众的响应,而有了民众的响应,革命很快蔓延开来,要不是四川民众的维权运动,且这场维权运动被政治力量利用(立宪派和革命党都在利用),推迟一年半载,武昌革命能不能爆发不好说,爆发之后能不能成功更不好说。四从最终结果来看,辛亥革命终结了清王朝,但从深层原因来说,清王朝的倒掉并非仅仅因为辛亥革命,而是中国社会在这个时代必须进行转型,清王朝的统治者没有很好地顺应这个时代的要求,顽固到底,最后爆发流血革命,给全社会都造成痛苦。虽然这场革命要显得平和许多,对前朝统治者宽大得多,整个社会付出的代价小得多,但革命仍然比和平的转型要付出更沉重的代价。中国的小皇帝溥仪颁发三道谕旨,宣布退位,结束了清王朝二百多年的统治。从社会转型来说,世界的大潮流是,君主帝制不断被民主政治所替代,但替代很少有君主自觉自愿交权的,往往需要外力压迫,甚至革命打击,而革命需要一个引爆点。辛亥革命这个引爆点,为什么是四川保路运动中国的民众维权而不是其他,就颇值得深思。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国进民退”并不必然地引爆辛亥革命,更何况,在当时对“国进民退”并非成完全一边倒的反对态势,并非人人皆不明白铁路乃国民经济之命脉,民间修建和管理确有不妥之处的道理。当然,其中也夹杂着本省无力修铁路,国有化对自己有利的考虑,比如云南、贵州、广西等省就支持铁路国有,希望国家出钱来修,好让地方得利。民众的维权也不绝对地引爆革命,民众感觉自己的权益受损起而维护,并非四川保路运动独有,即便拿铁路国有而言,两湖、广东也闹铁路维权风潮,为什么就没有演变成政治风险呢?这恐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对于民众的利益和权益,首先是保护,而不是与民争利,这是政府所应该站立的基本立场。即便是出于国计民生这样的公益性目的国有化,也始终要秉持这个原则,要尊重民意,体恤民情。正像前文所讲,清政府赎回路权的操作基本上是公平的,可谓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众的利益。但是,清政府在处理民众维权的方式上显然有太多失误之处。虽然四川保路同志会与清政府在赎回条件上有分歧,双方完全可以坐在桌上谈判。政府的姿态可以高调一些,眼光放长远一些,注重大局一些,稍为让利于民,并坚决惩治那些贪污挪用者,相信会获得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毕竟政府是一个政治组织,而非一个经济组织,不能够像商人做生意一样与民众斤斤计较,一毛不拔。政府不仅要会算经济账,更要会算政治账。政府对民众除要有公平之理,还有帮助之义,苛刻地对待民众的政府最终都不会得到民众支持。不与民争利,宽厚爱民,才是政府的美德。清政府对底层民众的说服动员工作显然是不到位的。应该说,民间办铁路确实存有太多弊端,但鼓动风潮的主要是那些大股东,他们打着民族主义的爱国大旗,主要还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政府应该引导民众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与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千方百计地帮助贫困民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工作做得细致而深入,才会赢得支持。当然,政府与民众坐在桌上谈判能不能谈得拢,也与政府的权威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有关。恰恰在这方面,清政府自被西方列强不断羞辱以来,慈禧与光绪这类权威逝世以后,特别是民众寄望于通过立宪来救亡图存,却又遭到清政府一再拖延,民众对清政府的信任已经降至谷底,自然也有理由对国有政策执怀疑态度,势必影响分歧双方之间的沟通。不过,坐下来谈判总还是最佳的选择,无论对民众还是政府,皆如此。从这次民众维权运动看,地方官员可以说是“靠前指挥”者,对于局势的把握更真实也更准确,当王人文、赵尔丰都说四川民气甚固,建议不可强硬压制时,甚至不惜顶撞中央,他们对治下的一方民众还是有一定感情的,也懂得事态发展的后果。清政府却为了维护政策的权威或中央政府的权威对此不屑一顾,既显示了中央政府缺少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弹性,也表明中央政府丧失了对群众心理、社会心态的感知能力,已经脱离民众太远,无法做到深入细致地排查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民众的不满情绪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为要命的是,政府对民众的维权采取了粗暴的压制行为,不仅出动军警,而且残酷镇压,制造血案。这就是说,清政府完全缺少危机处理的手段,不懂得什么叫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对民众的和平维权竟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还制造了血案,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进一步激化矛盾,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直至无法收拾。1911年9月25日,革命党人同盟会会员吴玉章等人夺取四川荣县宣布独立;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由此,辛亥革命的序幕缓缓拉开,而大清王朝的落幕则缓缓闭上。补述一点。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政府仍然坚持铁路国有政策不变,袁世凯也要收回川汉铁路,不同的是,政府答应承担铁路公司以往的一切费用,分期支付,本息总额高达2900余万元,将铁路完全收归国有,这就是袁世凯的高明之处。一条谣言摧毁一个政权致命的谣言谣言无处不有,大小不一,作用不等,但在末世、乱世谣言会特别多,作用特别大。这反证,谣言特别多而作用特别大的时代,或许正是末世、乱世的征兆。所谓一叶知秋,从谣言这个小小的切口,我们可以洞见一个时代、社会的世态人心,基本面貌和发展趋势。以谣言观晚清,大致如此,那是一个谣言纷飞的时代,也正是末世、乱世之将至,随便掰着指头就能数出几起因谣言而引发的大事。1采生配药:1870年夏,一条“采生配药”的传言在天津广为流传,说是外国传教士跑到中国来是以传教为名,以建育婴堂做慈善为幌子,实是绑架杀死中国孩童作为药材之用。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睛,搞得人心惶惶。天津知县找来法国驻华领事质问,双方争执中发生冲突,法国领事拔枪打死知县的仆人,激愤的民众则将法国领事及其随从打死,事态进一步扩大,10名修女、2名牧师被害,法国领事馆、望海楼天主堂、仁慈堂以及当地英美传教士开办的4座基督教堂被焚毁,3个俄国商人在冲突中丧生。直隶总督曾国藩奉旨调查,所谓“采生配药”纯属无稽之谈,在列强压力之下,中国不得不道歉、赔款、处死带头闹事的人,避免一触即发的战火。这就是近代史有名的因谣言引起的“天津教案”。2挖眼炼银:1891年,一则谣言传遍长江流域——西方传教士来中国名为传教,实际上专门挖中国人的眼睛来炼取白银,以赚取“眼球经济”。这则同样无从考证其发源,荒诞不经的谣言,不仅目不识丁的底层民众相信并口口相传,越说越像,越像越神,连一些饱读诗书的“文化人”也相信确有其事。谣言像一个伟大的指挥家,指挥着长江流域的民众采取近乎一致的反抗行动,扬州、芜湖、无锡、九江、宜昌等多个地方的民众纷纷对当地国外教堂进行了一番打砸抢烧,传教士因此毙命,教堂财物因此遭哄抢。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对此“群众运动”莫可奈何,归结为愚民们不辨是非,盲目轻信所致。3西政西法:义和团闹事,八国联军侵华,慈禧出走西安,再次丧权辱国。或是迫于内外压力,或是自觉唯新政可自强,慈禧太后决定自上而下搞新政。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一个谣言不胫而走,说是大清政府搞新政并不是为了自强,而是得了列强的旨意,要实行彻底洋化中国的西政西法。被洋化的中国还是老祖宗交到我们手里的中国吗?所以,必须反对这种洋化中国的西政西法。在一些地方,民众反新政很激烈,“指学堂为洋教,指电线为洋人所设,指统税为洋税”;政府要搞人口调查,就传言政府要以此来“抽丁当兵”和“按人勒税”,一些地方的民众在激愤之下,掀起一股打学堂、砍电线杆、毁税局的风潮。类似的谣言还有很多,比如1909~1910年间,江苏等地流传着官府调查户口时查人的生辰八字,是要把人的灵魂抽出来卖给洋人等。在此,特别拿辛亥革命前夕,疯传于武汉的“捕杀剪辫者”的谣言,这条谣言说得轻点,引起了社会混乱,说得重点,直接扣动了辛亥革命那支枪的扳机,摧垮了200多年的大清政权,威力真是太大了。在武昌起义之前,湖北的两个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已经在湖北新军中发展起数千会员,为起义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就在这时,四川保路运动蓬勃发展,清廷为扑灭四川暴乱,派大臣端方率部分湖北新军入川镇压,致使清军在湖北防御力量减弱,革命党人决定趁机在武昌发动起义。1911年9月14日,文学社和共进会在同盟会的推动下,建立了统一的起义领导机关。9月24日,两个革命团体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于10月6日发动起义。但革命党人的活动被湖北当局察觉,处处提防,再加上同盟会的重要领导人黄兴、宋教仁等未能赶到武汉,起义延期。10月9日,孙武等人在汉口俄租界配制炸弹时不慎引起爆炸,俄国巡捕闻声赶来,搜去革命党人名册、起义文告等,起义秘密泄露。湖广总督瑞瀓下令搜捕革命机关,关闭城门,取消士兵请假制度,一时间局势显得十分严峻。10月9日下午,革命党决定于10月9日晚12时发动起义,以南湖炮队鸣炮为号,城内外革命党人一齐举事。但武昌城内戒备森严,各标营革命党人无法取得联络,起义计划落空。打响首义第一枪的程正瀛此时,谋划起义的领导人伤的伤,逃的逃,走的走,隐的隐,起义力量基本上成了群龙无首,镇压革命的阴云正一步步压过来。没有人来发号施令,革命党人人自危,却又不知何去何从。相信湖北当局一定以如临大敌的阵势来应对局面,一定会严加防范,何况还赢得了充分的时间,应该说是有能力有机会将起义消灭在萌芽状态,迅速恢复社会秩序,湖广总督瑞瀓就是一个猪脑袋,也不会胆敢掉以轻心。然而,对湖北当局和起义者双方都十分重要的一个东西,即革命党人名册、起义文告等东西被官方收走了,里面清楚地记录革命党人的姓名,其中部分又是湖北新军中的官兵。据统计,两个革命团体在新军中发展的会员加起来有5000人左右,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上了名单的革命党人有200多人。这个花名册落到湖北当局的手里,且不说两个革命团体的主要领导人已被湖北当局掌握,新军中某些革命党人也被当局掌握。这等于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的底细曝了光,企图搞驼鸟政策,是不可能了。即便没有上名册的亲革命派军人也不敢说自己的身份是隐蔽,即便身份暂时没有暴露,也会将自己视同已经暴露,因为名册已被搜去,同志已被捕,顺藤摸瓜地查到自己是很容易的。再有一点不能不提的是,彭楚藩、刘复基与杨洪胜三人被逮捕,当局对三人进行了严刑逼供,然后在当夜就将三人处决了。这实际上给了新军中的革命党以双重的危机感。一方面,花名册已被当局搜去,在册的革命党人已被当局掌握,一方面,谁也不知道三烈士有没有在严刑拷打中供出除花名册之外更多的革命党人。革命党人与湖北当局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当局在暗处,而革命党人暴露在明处,恐慌以及对当局的种种猜测自不能免。此外,炸弹走火而引发抓捕也就罢了,紧接着10月9日晚还准备发动起义,虽然没有成功,但这不是罪上加罪吗?被抓到了岂还有生还之理?所以,在危险之时,人往往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多信一点仿佛多买一份“保险”,这样,哪怕是谣言,也很容易被轻信。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一条“清政府正在捉拿革命党人”的谣言,在新军中流传开来,经过层层的添油加醋,谣言越来越像是真的一样,连市面上都在流传着。没有人知道真假,但没有人愿意相信这是假的。因为,从道理、法律上讲,谋反是十恶不赦的死罪,何况有同志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此前,革命党人虽然起义计划落空,但起义的种种罪状是推脱不掉的,比如起义用的宣言、告示、旗帜、印信和革命党人名册,这些都已被巡捕搜去,他们焉有不递交给湖北当局的?这些罪状在官方手里,一旦被抓捕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总督瑞瀓已经下令关闭四城,不准请假,搜捕革命机关,这正说明当局在采取有力措施。新军中参加革命组织或是对革命党有同情倾向的人都害怕被抓起来,死亡的威胁和恐惧笼罩着军营,已到“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去”的时候了。这条谣言还有一个版本,叫“清政府正在捉拿没有辫子的革命党人”,大约是被处决的彭、刘、杨三位革命党人都剪掉辫子的缘故。尤其是10月10日早上,三十标排长张廷辅被捕(他家是武昌机关,嫌疑自然很大),而他也是剪了辫子的人,这更让人相信当局确实是在“捉拿没有辫子的革命党人”。而军中有不少士兵,在年初的剪辫风潮中剪掉了脑袋后那条“猪尾巴”,这时候的恐惧心理很容易想象。其实,不管是有辫没辫,既然名册已在当局手里,被捕同志也已被严刑逼供,机关被捣毁,没有哪个与革命有瓜葛的人会放心睡大觉,第二天起来照吃照喝,完全没事儿样。生死命运都已不在自己的手里掌握,这个时候救命求生才是人之本能。而谣言越传越广,版本越来越多,比如连这样可笑的传言都流传:本地学校里的没有辫子的人,为安全起见,都装上了一条假辫子。谣言搅得满城风雨,不仅令革命党人惶惶不可终日,市民议论纷纷,就连当地的媒体也已经注意到,并警告当局要迅速平息谣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汉口中西报》在“本省纪闻”中呼吁:“此时必要之计,应在息谣言以镇人心,免致满城仓皇,根本摇动,否则谣言盛而人心乱,人心乱而大局危矣。”然而,当局似乎并没有对此引起重视,或者,当局正拿谣言来与革命党打心理战呢。如果说清政府或湖北当局决心要清算革命党,开展大规模的报复行动,真的像谣言所说的,对照着花名册按图索骥,将包括新军中的革命党人一一捉拿问罪,那是相当容易的事。有名册在手,证据在手,革命党无可辩驳;城门紧闭,戒备森严,革命党束手就擒。那种杀了三人,又接连抓人的景象似乎已经在给新军中的人发出杀向一切革命者的信号。这实际上将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置于了“陈胜吴广式困境”之中,即不起义是死,起义也是死,但起义说不准还能有一丝生的希望,既然如此,那还不如起义。更何况,这场起义还不像陈胜吴广的起义,是最后被逼无奈的选择,手里无枪无弹,这场起义,本来就是革命党人早就有预谋的事,枪弹仍然握在自己手里,现在事已至此,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危急之时,那些被隔离开来的新军中的革命党人为了求生路,于是自行联络,约定以枪声为号于10月10日晚发动起义。当晚,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打响了武昌起义第一枪,革命由此星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时间内,大清政权竟被这条谣言击垮了。为什么说“清政府正在捉拿革命党人”是一条谣言,而非事实呢?因为,从种种迹象来分析,我们都看不出清政府或是湖北当局要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清算屠杀运动。首先,湖北新军中参加或是同情革命党的人非常多,有数千人之众,要是这些军人都被兴师问罪,必将在整个新军中引起巨大震动,对这种拆台子的事,影响面、打击面太大的事,当局是不能不十分谨慎的,即便真的要清算,也要秋后再算,慢慢地算,不可能一下子就贸然出手,瑞瀓没有迅即出手,不是没有道理。其次,从一些细节可以看出,瑞瀓极有可能想低调处理此事,不想搞大规模清洗:他没有按照花名册大规模搜捕革命党,而是集中捣毁革命社团的窝点;也没有留下刘复基等三人作顺藤摸瓜和对质之用,而是匆忙地杀掉,杀掉三人与留下三人,对革命党来说威胁是不太一样的,从口供对质的需要讲,留着的威胁要大过不留的威胁;这也符合地方官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要是在自己的治下掀起政治风暴,影响政局,这对自己的政治生命必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处理得好,固然名利双收,处理得不好,乌纱帽掉了是小事,脑袋掉了才是大事。再者,就在10月10日这天,瑞瀓电奏朝廷,报喜不报忧地表功,说是湖北已经波澜不惊地捉拿了32个“革匪”,此案虽然还没有完全破获,但他已心有成竹。这话的意思是说他瑞瀓很快就会不动声色地平息一场祸乱,请大清皇上放心,他瑞瀓治理的地方太平无事,皇上不要认为我瑞瀓庸碌无能。看到这样的表功报告,北京方面自然很高兴,不过,也就高兴了几小时罢了,10月10日晚,武昌起义的第一枪就打响了,这一枪枪法真准,直击大清政权的心脏,哪怕妙手神医在世,也已经没有活命的可能。而这致命的一击,谣言简直就像是那个扣动扳机的手指。谣言是一种反权力武器谣言的传播有放大和变形的效应,这个过程,其实美国心理学家早就用实验印证过:“先向一个被试者演示一个幻灯片,内容是一辆老式的无轨电车,电车上画有一幅风景画;然后,让该被试者向一个没有看过幻灯片的被试者尽可能逼真地描述风景画,然后再让后面这个被试者向另一个人描述,这样一直传下去。结果,最后那个人把一个原来很逼真的描述变成了:‘这幅画上有一辆有轨电车,它身边有两个男人正在争论。其中一个是黑人。就这些。’”因为,在这个传播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参与到对谣言的“加工处理”之中,起着添油加醋的作用,使传言在口耳相传中不断被放大和走形,偏离最初的原样。因此,谣言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个贬义之词,散布谣言者是无知的,可疑的,没有根据的,反常的。但是通过考察以上列举的谣言及其传播可以看出,谣言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比如“采生配药”、“挖眼炼银”、“西政西法”,含有张之洞所说的盲目轻信的原因,为什么是盲目轻信所致呢?就是因为无知、盲目排外的中国人不能理解西方以及西方文明,所以说,谣言止于智者,就是这个道理。然而人们之所以无知,又往往与清廷钳制思想言论,实行愚民政策有关,既是如此,当局必然对民众实行十分有限的信息公开,导致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无知加渠道堵塞,谣言就像漫出大堤的水四处流动,无孔不入。当如水的谣言越来越高涨,就形成谣言之灾,成为巨大的社会破坏力,反过来冲击钳制民众的这个制度大坝,力量强大之时,甚至可以将制度大坝冲垮。通过考察上面列举的谣言,我们还会发现,一些影响大、传播广的谣言,不只是无知愚昧那么简单,它往往是有很坚实的社会基础,或是契合了某种社会要求的。比如“采生配药”、“挖眼炼银”、“西政西法”这样的谣言,很荒唐,但它之所以被广泛流传,是因为确实有一些洋人、传教士凭借领事裁判权,骄横已久,包庇华人教徒,把教士、教徒搞得像优等人,民间滋长了一股反洋人、反洋教的心理,只要是适合于用来反洋人、反洋教的,不管是真是假,是谣言还是事实,都会被民众相信,被利用,哪怕是以假当真。谣言被信以为真,而当局的辟谣鲜有人相信,这说明当局的公信力已濒临破产。这是因为,民间对洋人、洋教的反抗经常得不到政府的呼应,其权威已严重下降,信任度急骤下滑。事实正是这样,此时的清政府对洋人基本上言听计从,对传教士的霸道行为一味姑息,洋人、洋教的权力越来越大,晚清虽然还维系着皇权统治,但公信力岌岌可危。当一个政权的公信力岌岌可危之时,同时意味着由这个政权维系的社会秩序也在一点点被打破,社会开始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晚清时期,这种无序表现为社会转型,重大变迁,列强侵略,政治衰弱,矛盾突出,社会动荡,纲纪败坏,人们普遍处于一种焦虑、躁动不安的心理状态,对现实不满,对未来恐惧,奇谈怪论层出不穷,这正是谣言滋生的绝好温床,这下十分吻合美国谣言控制学说的代表人物罗伯特?纳普,对战争中流行的谣言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谣言是社会失序的一个结果。谣言既是社会失序的结果,同时谣言也会成为重构社会秩序的推手。这样,谣言从一个结果变成一个原因,即谣言是社会无序的结果,可谣言会导致更大的无序,并以更大的无序来重构有序。当局对于谣言的处理就显得十分重要,处理得当,会为当局的公信力加分,而稍有不慎,则引发严重的政治后果,直接摧毁旧政权,建立一个新政权来重构新的秩序,这样,谣言又将减少。在这个过程中,谣言变成了一种反权力“话语”,它是反权力者有意或无意地用一种似是而非的话语来反对官方的话语,官方支持的,它就反对;官方反对的,它就支持;官方没有说没有做的,它说官方既说又做,这就是制造谣言。这样的谣言因为获得很多人的信任而变成一种反权力力量,而这正是革命造反者最需要的。比如我们知道,革命党在反清的过程中往往不惜制造、传播谣言来反政府,革命党办的报纸为了“制造利于革命之电报新闻”,甚至公然变成造谣机器。革命党人办的《苏报》可称“造谣先锋”,时不时造满清的谣。曾担任该报主编的章士钊在后来写的《疏“皇帝魂”》一文中承认:《苏报》曾伪造电讯和“上谕”,“要之当时凡可以挑拨满汉感情,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既然“无所不用其极”,那么,“京陷帝崩”有之,“袁世凯已被侠士刺死”有之……更离谱的是,《民立报》曾在1911年11月21日的报道中说:有人看见张勋手持人心,在豆腐店买豆腐,以油煎人心,下酒甚乐。北洋军阀虽然面目可憎,但还不至于可憎到明目张胆地以吃人心下酒的离谱地步,如此大胆地造谣传谣实属惊人,已经有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了。对这种造谣传谣的事,革命党人不认为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认为是“英雄处事,目的贵坚,手段贵活,目的贵一,手段贵多,有一百目的,不妨有百手段,又不妨百变其手段”。他们把造谣和传谣当成一种反权力的手段,当成革命的“美谈”。客观来说,这些谣言有利于煽动民众起来反清,但这毕竟是用一种不文明的手段来反对不文明,是以弄虚作假来达成自己的目的,透露出严重的急功近利心态,反映出革命党缺乏深入民众做思想启蒙的耐心,希望用一次革命来成就政治理想,这就已经决定了革命的手段是“不妨百变”的,但社会最坚实的专制土壤并没有得到改变,这些手段或可收一时之功,终究会贻害无穷,事实证明,由于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革命胜利的果实终究守不住,后来被袁世凯拿走,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即便这样,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谣言确实是一种反权力——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谣言直接对掌握、裁决信息的当局发出挑战,用一种非真实的话语要求当局开口说话,用一种强有力的传播来挑战当局的话语公信力和权力合法性,这样就构成对权力的某种制衡,即你不能想沉默就沉默,想发话就发话,信息也需要进行公平的竞争,你在信息的竞争中失败,也会成为输者。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处处可见,当当局对某一事件(如地震、传染病)讳莫如深,谣言反而纷起,它逼使政府回应事件,公布真相,某种程度上是要打破当局对信息的垄断,否则,民众就只有沉默无声了。拿辛亥革命中“清政府正在捉拿没有辫子的革命党人”来说,如果当局像《汉口中西报》所说的那样,站出来表明态度,说是只抓捕惩罚起义领导者,其他人既往不咎,应该可以息谣言以镇人心,而不是闷声不响,跟革命党玩谣言攻心战,谣言或许不会产生,即便产生,也不会致满城仓皇,根本摇动。正是当局隐瞒了信息,小小的谣言的功用才被放大到足以推翻政权的地步。但是,在一个专制社会,专制政府怎么可能做得到保障民众的思想言论自由,怎么可能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呢?那样一来的话,岂不是要将“皇帝的新装”大白于天下?自己那一套巩固政权,愚弄民众的把戏就玩不下去了,它必然会处处阻扼谣言的生产和传播,要求民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这又因为民众的无知和信息渠道不畅而无法做到。这样,在专制之下,谣言永远无可消除,谣言作为一种反权力的武器永远存在,并在适当的时候发挥其巨大威力来。如何尽最大可能消除谣言,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不让谣言变成巨大的社会破坏力?光靠“谣言止于智者”是不够的,因为智者总是社会的少数,大多数人不能准确地靠自己的智慧来辨析真相,唯有靠民主与科学才能止息谣言,因为民主对症专制,科学对症愚昧。专制制造愚昧的事实告诉我们,唯有实行民主,权力得到约束,思想言论自由,信息渠道畅通,社会透明公开,才可能让科学和知识普及民众,而被科学和知识普及的民众才会更加坚定地追求和保护民主。这样,谣言无处藏身,也就走出了谣言如毒瘤一般长在社会身上的怪圈。“清朝灭亡,就是因为取消了科举制度”废止科举无异于废封建开阡陌1905年9月2日,如往常一样平静,却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日子,这一天,清廷发出上谕,“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突然寿终正寝。对于废止科举,其实也没有如此“突然”,而是历经地方大臣的劝奏,各级考试都不得用八股文程式,一律改用策论,到递减进士及第名额,以至立停科举考试的渐变过程,绝非一日之功。早在1901年3月,两广总督陶模就率先提出“废科目以兴学校”的主张。此后,不断有大臣上奏言废止事。最后,在1905年9月,张之洞、袁世凯、赵尔巽、周馥,岑春煊、端方等将军、督抚会衔上奏,要求立即停开科举,他们说:“科举不停,学校不广,士心既莫能坚定,民智复无由大开,求其进化日新也难矣。”清政府响应要求,发出上述谕令,从1906年开始废止科举制。诏令一出,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士人多么的悲天抢地,所谓“心若死灰,看见眼前一切,均属空虚……”毕竟是少数。这是因为,一方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关于废止科举一事,除了官方大言废止之必要外,在知识界,也有过不少呼声。康有为就认为,“中国之割地败兵也,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之也”。提出变通科举、兴办新学、徐废科举的主张。严复则认为,中国不变法则亡国,而不废八股又不能变法。梁启超说得更清楚:“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可见,对于废止科举,多年来都有提及,读书人早有心理准备,只是哪一天宣传的问题。另一方面,清政府预料到突然废止,会让士人产生过激反应,为维稳需要,出台了一些过渡性措施。一个是“使取士仍归学堂之中,学堂不蹈科举之弊”,“除学堂实系毕业者届期奏请考试外,其余则专取已经毕业之简易科师范生,予以举人、进士出身”。为了照顾旧士子的情绪,采取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十年三科之内,各省优贡照旧举行。己酉科拔贡亦照旧办理,皆仍于旧学生员中考取”,而对于已经进入了新式学堂者,不准入试。再一个是过渡期实行奖励出身制。强调“学堂本古学校之制,其奖励出身亦与科举无异”。新式学堂各级毕业生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及格者照样授予出身。对于留学归国者,也专设专门考试,授予出身,满足人们对功名的渴求。这些过渡性的安置措施让士人的反对意见减少很多。相反,对废止科举的赞美之声不少。上海维新派的《时报》发文,盛赞“革千年沉痼之积弊,新四海臣民之视听,驱天下人士使各奋其精神才力,咸出于有用之途,所以作人才而兴中国者,其在斯乎”。1906年2月12日,英国《泰晤士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人的中国》,更是用夸赞的口吻说,“中国能够不激起任何骚动便废除了经历那么久的科举制度,中国就能实现无论多么激烈的变革”。这种评价不能不说是较为中肯的,科举在中国的影响实在是太根深蒂固了。或许,身在其中的当时之人,并不能明了这件事的历史意义何在,只是觉得科举废止是一件大事,大到什么程度,对国家社会前途有何影响,并不十分清楚。外国传教士林乐知对此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废止科举令下不久,他在《万国公报》发表评论说:“停废科举一事,直取汉唐以后腐败全国之根株,而一朝断绝之,其影响之大,于将来中国前途当有可惊可骇之奇效。”而中国的学者,比如认为中国不变法则亡国,而不废八股又不能变法的严复,于1916年,在《论教育与国家之关系》里感叹说,废止科举“乃吾国数千年莫大之举动,言其重要,直无异古者之废封建,开阡陌”。因此,当时的平静或微波并不能消解这一事件的历史作用和意义。科举的废止所产生的影响是深广的,对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文化传统都是摧毁性的影响,“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与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其划时代的重要性甚至超过辛亥革命”。有多大的作用力,往往就会有多大的反作用力。我们说科举的废止对中国现代社会有如此大的作用和影响,那么一定是因为科举制度对中国传统社会有巨大的作用和影响。什么作用和影响呢?梁启超曾经从四个方面对科举的历史作用做过公正评价。一、科举使帝制政权充满活力,能够不断地从社会精英中吸取统治人才;二、促进社会中官民阶层的流动,使社会充满活力;三、使儒家思想与价值或意识形态制度化一体化;四、使个人有出路,社会稳定。这四条,无一条不是极为重要的作用。反过来讲,废止科举就是从四个方面对帝制政权施以反作用力。一是科举本是帝制政权的选官制度,这个制度废止了,这个政权将社会精英排拒在外,人才无法进入统治体制内,因此失去活力。二是科举是阶层流动的调节器,确保人才的流动和社会的公平,这个调节器停摆了,社会结构固化,成死水一潭,活力无从谈起。三是科举将儒家知识作为考试内容,巩固了儒家意识形态的绝对地位,从而巩固政权。四是科举为社会各个阶层预设了成功之路,一旦这条成功之路被斩断了,人们没了出头之路,混乱就来了。当一个政权失去了活力,社会死水一潭,权力世袭,阶层板结,意识形态崩塌,中下层阶级看不到希望和出路,民众对这个政权失去信任和忠诚,正是这个政权危机到来之时,用纪连海的拉风之嘴来说,“清朝灭亡,就是因为取消了科举制度”。事实上,清政府废止科举考试之后四年,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现在回头来看,两者绝对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细加分析,甚至可以这样断言,废止科举直接导致辛亥革命。下面我再详细论述。废止科举摧毁了清王朝的政权基础维持一个政权很重要的东西就是秩序,政权通过种种制度、手段来规范人的行为,而绝大多数民众服从服膺这些制度、手段,这个社会就是有序的,政权就是稳固的。相反,涉及国家政权稳定方面的基本制度难以令人信服,将会导致秩序混乱,严重的将是灾难性的。可是,什么样的制度可以维持可靠的秩序?那一定是相对公平开放的制度,如果一个涉及所有人切身利益的制度并不公平,要么这个制度本身难以维系,要么人们不情愿接受这个制度,要么会引发利益矛盾而导致社会混乱。因此,哪怕是在赌场那样令人疯狂的地方,也是遵从了“愿赌服输”这样一种公平的游戏规则,更何况国家政府制度。很显然,科举制度绝不只是一个考试制度,它首先是中国帝制政权十分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有学者认为,这是现代世界最合理的政教制度。确实如此,自上而下,科举为帝制政权选拔了优秀人才,巩固了政权的根基;自下而上,科举让各个阶层的精英分子充分参与到政治治理中来,让人获得晋升渠道的同时,也让人成为这个政权的依附者。其次,科举制度是相对公平开放的,所谓“好学者则庶民之子为公卿,不好学者则公卿之子为庶民”,不论身份地位、贫穷富贵,只要努力,都有进身的机会。而且,科举取士没有年龄限制,只要你愿意,到老都可以参加科考,到老都还有咸鱼翻身的机会和可能,这就让所有人都在这一制度面前平等起来。故而连胡适这些很前卫的学者、新文化运动的发起者也认为:“这种制度(科举)确实十分客观、十分公正,学子们若失意考场,也极少埋怨考试制度不公……它是一个公正的制度,即使是最贫贱家庭的男儿也能够通过正常的竞争程序而爬升到帝国最荣耀、最有权力的职位上。经过这种制度的长期训练,中国人心中已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政府应掌握在最能胜任管治工作的人的手中;政府官员并非天生就属于某一特殊阶级,而应通过某种向所有志愿参加考试的人敞开的竞争性的考试制度来选任。”如此,科举制度将政教合一,完成了一次漂亮的政治秩序设计,它像皇权社会的枢纽,调动起一切社会力量来为这个政权服务,而个人的功名利禄,全部捆绑在这个国家机器身上,效忠于它——受人一饭,听人使唤嘛。这样,它就让一个政权因为这个制度而像肌体一样具有较强的新陈代谢之功能,保持相对的健康。再有,这一制度同时漂亮地完成了一次文化秩序设计,即经过这一制度的设计,将儒家经典、儒家知识作为科举考试的内容,等于将有利于统治的儒家思想灌输给应试者,儒家思想所主导的价值规范被士人认同接受,并经过他们的传导成为高度统一的价值规范。只要士人想获得功名地位,就要慢慢地经过儒家经典的熏陶,将儒家价值规范作为立身行事的标准,并以他们的行为来影响社会民众,让这一套价值规范为各个阶层认同和普及,实现了儒家文化的制度化。故“科举……岂徒篆刻雕虫而已哉,固将率性修道,以人文化成天下,上则安富尊荣,下则孝悌忠信,而建万世之长策。……国家所以藉重古道者,以六经载道,所以重科举也。后世所以重科举,以维持六经,能传帝王之道也”。科举制度在政治和文化上都实现了有力的社会整合,尤其是这个制度历经千年,塑造了特定的政治社会文化心理,士大夫忠于皇权,每个人忠于儒家价值,循规蹈矩,社会井然有序,十分适合于专制统治,所以,历经千年也不废弃,被帝王玩弄于股掌。废止科举无疑摧毁了清王朝的政权基础,使政治和文化同时失序。政治上的失序表现为,政府失去了笼络人才的极佳手段,而士子也不再围绕科举谋出路,政治与教育分离,政府与民众离析,士子由趋附政权变而叛离政权,危及旧有的统治秩序。文化上的失序表现为,读书人不再忠于儒家那一整套的价值规范,激进者甚至公然向儒家的“三纲五常”挑战,与原来所信仰的东西背道而驰。这样,科举制度的“武功”全废掉了,整个国家社会就像散了架的风筝下坠。余英时先生说:儒学对传统中国的主要贡献在于提供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政治、文化秩序,上至朝廷的礼仪、典章,国家的组织与法律,社会礼俗,下至族规、家法、个人的行为规范,无不被儒家建制化了。显然,起到“建制化”最大作用的,无非科举尔。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失序必然体现在社会失序上,体现在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被抛离出原来的秩序,极力通过和平的或是暴力的方式,建立起全新的秩序,来保障适当稳定的生活秩序。毕竟,人不可能总是在失序的状态下生活,那将是一种互相伤害、彼此折磨的过程。因此,重建一种代替科举制度来重建秩序,整合社会,让各个阶层有机会进入政权体系内的制度,在官僚社会,在晚清时代是什么?现在看来,无非新式教育和组党入党。接受新式学堂教育,只能说学到了某种技能,具备了某些知识,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入朝做官,造反起义和组党入党就不同了,如果搞成功,可以直接干预政事,直通政治枢纽中心,当官自不在话下。所以,火眼金睛的历史学家唐德刚说:以前入朝为官的快捷方式是参加科举;现在科举没有了,党就变成了科举的代替品了。入党做官,或组党做官,就成了有志青年的正途。于是,搞政治,你就得组党,入党,毁党,造党,分党,合党……一言以蔽之,万变不离其党,才是入朝为官的不二法门。由万变不离科举,到万变不离其党,这就是一个全新的秩序的建立,而且也还算相对公平,党与党之间竞争,轮流做庄,也就等于各党党员因此可以轮流为官,彼此都靠竞争上位,彼此都能接受,社会也就相对稳固了。这样,就催生了各式各样的党派,党派的作用,完全具备科举的某些作用,比如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吸引社会精英,使政权和社会充满活力,为个人提供出路,维持社会稳定等。而晚清无非两个大党派,一个是立宪派,一个是革命党(同盟会),党派党派,立宪派虽然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政党,但确实是以党派为依托,以君主立宪为政治目的,以和平请愿为手段,来为自己入朝做官争资本。革命党也是以党派为依托,也是为自己入朝做官争资本,但是其目的和方式与立宪派不同,他们以民主共和为政治目的,以革命暴力为手段,为了达其目的,不惜以暴力的方式将旧政权推倒重来。从入朝做官靠科举,到入朝做官靠其党,全新的制度秩序必然导致全新的政权性质和形态,那就是现代民主政治,因为政党竞争的政治是现代政治的范畴,这说明废止科举摧毁了清王朝的政权基础,帝制王朝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基本结构和土壤。但是,帝制政权仍然会死死挣扎,哪怕是自觉地进行妥协性的政治改良,以最大限度地维系权力的自主性,可是,当其对权力让渡令民众不满时,辛亥革命的引线已经点燃。从这个角度说,科举废止,社会秩序失衡,直接导致辛亥革命爆发,用一种新秩序代替旧秩序,虽然从时间上看,两者相隔了五六年。废止科举为辛亥革命创造了社会条件科举将国家与社会整合为一体,其纽带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士大夫,他们一身兼二任,在朝廷辅助君王统治天下,是为“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在乡野则领导民间社会向心朝廷,是为“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他们捏合政府与民间,政治与社会,庙堂与江湖,朝廷与乡野,表现出极强的社会整合力。而造就这些身兼二任的士大夫的就是科举。另外,帝王为了统治之需要,将儒家价值观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而士大夫是儒家价值观的忠诚信仰者,他们利用自己一身兼二任的角色,利用他们道德表率作用和身体力行的努力,将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儒家价值观变成宗法社会的价值观,甚至变成每个人的价值观,在思想观念、价值体系上完成了政治与社会的有机统一,而造就居中联系的士大夫的也是科举。科举废止,士大夫与国家、政治的制度化联系被切断,被排除在体制之外,失去了中间黏合者的作用。精英对国家政治认同感的疏离,影响整个社会对国家政治认同感的变化,因此废止科举,等于撕裂国家与民间、政治与社会、庙堂与江湖、朝廷与乡野紧紧相连的关系,这样,民间社会作为一个对立面出现在国家政治面前,并且力量越来越强大,专制政权的危机由此而来,这就是辛亥革命爆发,会获得如此多的社会力量支持的缘故。这正如学者萧功秦所言:一方面,变革旧制(废止科举)而导致传统的社会整合方式的丧失;另一方面,新的社会整合方式(例如学堂教育体制)又无法单凭体制改变而及时形成,由此产生严重的社会脱序和社会整合危机。事实正是如此。科举制度不光使“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培养了忠诚的支持者,更为重要的是,社会精英被吸纳进官僚体系之后,民间社会的力量就被弱化掉了,在政府与民间的力量对比中,政府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可是,废止科举之后,政府失去了吸纳文武精英最有效的通道,士子(天下英雄)游荡民间,社会力量骤增,民间突然变得强大起来,强大到足可以与政府分庭抗礼,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官不如绅”格局。可以讲,科举的废止,将政府本来可以拉拢过来的人才,变成了自己强有力的对立面、革命者,废止科举,清政府为自己造就了掘墓人。我们看到,科举考试让读书人知书达理,温柔敦厚,一个个争做顺民和官僚,正所谓鲁迅先生所说的两种人:想做奴隶而不得的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废止科举以后,民众的文化心理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不再依朝廷马首是瞻,也不再完全忠诚于儒家价值,那就是存有贰心了。某些英雄好汉如孙中山、黄兴等激进分子,干脆扯起反政府的旗帜号令天下,最后居然还真的干成了一票,不能不说科举废止,就如同放弃了对英雄好汉的控制。其实,很多士子并非天然长着反骨,而是仕进无门之时,不免彷徨、怨愤、绝望,从一个政权的绝对支持者变成一个抱怨者、反动者,就像现在很多大学生花了很多钱读出来却找不到一份糊口的工作,难免会彷徨、怨愤、绝望一样,会对政府不满,会有过激行为。废除科举尤甚,这条渡过成功彼岸的几乎是唯一的独木桥被拆掉了,社会流动被阻塞,社会的怨气仿佛缺少了出口,转而冲向政府,政府无力解决,只能弹压回去,当这些怨恨的情绪堆积在社会里面,彼此传染,越积越浓,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社会心理。表面上看,新式学堂给读书人一条新出路,其实并没有那么美好,与科举比较起来,新式学堂的诱惑不及科举,科举是考中就有官做,新式学堂并不能打包票可以做官;新式学堂按时毕业,毕业了就进入社会谋生路,前景并没有那么明确,可能还需要“二次奋斗”,科举可以“活到老,学到老,考到老”,永远不会毕业,永远给你下一次机会,永远给人一个盼头在那里。两相对比,无疑加重了读书人的挫败感,增加了对政府对社会的怨恨情绪。从社会心理学来讲,因政府或社会给人造成挫败感和失望感,会加深人们对政府、对社会的怨恨,很容易走向反政府反社会之路。试看参加革命党的人,有多少不是因为科举废止,人生挫败,转而对政府心生怨恨,走向革命之路呢?怨恨的社会心理一旦形成,就像空气中布满了易燃易爆物,只需要一点火星就能引燃引爆。科举废止后,社会积怨,人心离散,只要英雄登高一呼,就会应者云集,这就是辛亥革命不费太大的工夫就将二百多年清统治推翻的原因之一——社会条件已经充分具备。废止科举为辛亥革命准备了思想科举的好处是实现社会阶层的流动,但也造成了思想上的僵化。为了仕途上的前程,为了准备科举考试,读书人十年寒窗,皓首穷经于经史子集,基本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耗费青年有为的生命就是为了“揣摩腔调”。学习内容上的隔绝状态和学习本身的隔绝状态,其实就是思想上的隔绝状态。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充分地说明这种隔绝状态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剑桥中国晚清史》里讲,1865年江南制造局建成后,它的译局翻译的出版物销路很有限。据有人估计,从19世纪6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译局卖出约13万部译著。中国公众对读物的冷淡态度和明治时代日本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在日本,福泽谕吉的《西洋事情》自1866年出版后几乎立即卖掉了25万册。从这一数据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科举确实扼杀了读书人的活力和生气,士子们参加科考,只需要熟诵经典,倒背如流,按格式去答写就可以了,所谓的知识和创新被限定在十分有限的范围里。在这种长期的封闭式训练之下,中国知识分子循规蹈矩,僵化教条,陈腐保守,缺乏创新,一言以蔽之,读书科考把人给读傻考傻了,读成了一个个不适应时代潮流的老古董。只要科举不废止,他们的利益被帝制政权高度捆绑,士子们就始终不会有兴趣了解儒家经典以外的书籍和世界,因为,阅读这些无补于他的考试,还可能影响其前程功名,他们不接受西方文明,思想滞后顽固就不足为奇了。这就显示出科举制度的两面性来,一面,它是极具开放性的,对所有社会阶层敞开;一面,它又是极其封闭的,将读书人局限在方寸之间。两个矛盾的面都有利于政权的巩固,但不利于民族思想解放和与国际接轨。由此看,人们讲科举是愚民的手段,不无道理,它用封闭单一的信息而让人愚昧。要言废止,谈何容易,梁启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兴学校。废科举,立新学,读书人由封闭走向开放,思想由单一走向多元,开始关心世界,吸收现代文明成果,更换旧脑筋,学习新思想,重新审视国家民族与世界,难怪梁启超先生说,现代观念的出现,最关键者就是科举制度灭亡。可是现代观念一旦形成,科举制度所维系的旧制度还能被接受吗?确实,废止科举,将读书人赶进新式学堂,他们在那里固然还要学习一些儒家经典,但更多地学习各种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接受迥异于儒家思想的启蒙思想,民主自由,无疑让他们受到了现代知识与思维方式的训练,并萌生出改造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强烈愿望,当这种愿望变得极为强烈时,很容易就走向极端的暴力之路。正如前面讲到的,科举奠定了帝制政府的文化秩序,使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社会价值高度一体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把读书人都训练成君王的奴才,在思想和行为上绝对地效忠皇权,并变成定型化的思想行为模式。科举废止后,读书人接受了西方平等、自由、“德先生”、“赛先生”。从忠诚信仰传统儒家观念与价值而至怀疑和反对,这就使儒家观念与价值边缘化,使儒家意识形态灌输失去制度化依托,进而使帝制政权失去政治意识形态支撑,为辛亥革命准备了思想。可以讲,废止科举,开启现代教育,也就开启了现代政治。因为,中国读书人进入新式学堂,尤其是游学海外,对西方认识不断深入,他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西方国家强大,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是技艺精湛、工商发达,关键在于西方的政治制度是民主的,消除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壁垒,能够“合君民为一体,通上下为一心”,从而产生了在中国建立新的政治形态的想法和要求,这种想法要求因民族危机加重而显得格外急迫,以至于等不得清政府慢条斯理地搞立宪,就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来强力推行新的共和政治。细读历史我们还会发现,1905年,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废止科举,二是同盟会成立。两件大事看似孤立,但我仍然看到了它们内在的某些联系。考虑到真正废止科举之前已有废止的动议和过渡性的措施,因此,科举还没有废止之时,一些地方大员比如张之洞就鼓励“游学”,已经看到科举进身无路的读书人纷纷出国留学。据统计,到1907年,中国光是到日本的各类留学生的总数就达七千余人。这些青年才俊一旦走出国门之后,受到西方思潮的洗礼,对腐朽的中国政治极其失望,就想把西方的政治模式搬到中国来,以救亡图存。但并不是你想搬来,清政府就同意搬来的,就是清政府想搬来,也是按照他们自己的需要来搬,而不是按你的意志来搬,革命青年就只好用革命的方式搬来。为了革命,这些留学生在孙中山的领导下成立了同盟会,宣传革命思想,组织武装起义,直至辛亥革命。可见,辛亥革命在一定程度上是留学生与海外移民输入的革命。如果没有废止科举,这场革命的成功不知道要推迟多少年。废止科举为辛亥革命催生了人才科举制度并不只是一种教育制度,同时是选官制度,它使政治和政府最大限度地向各个阶层开放和流动,使“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让天下人才为我所有所用。虽然清政府为正式全面废止科举考试,做了一些相应的过渡性安置措施,但对于众多的旧士子们来说,这显然只是一种安慰,已不太具实质性意义。过去的开放和流动的格局因科举废止而被打破,政府用人缺失标准,只好重新采取“上指定下”的用人方法,必然会导致“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很多士子进身无门,徒增社会不公感。对于那些进入新式学堂的学子而言,新式学堂吸纳能力远远没能满足实际所需。正如时人指出的,“各省学堂经费匮乏,无米何炊,力不能支,提学纷纷请款,而官力民力罗掘俱穷”,办学经费如此拮据,可以想见能有多大的成效,又有多少人因此失学而无书可读。这就让大量既不能入新式学堂,又不能考科举的旧文人一下子成为左右不靠的浮萍,变成所谓的“游民阶级”,而且这样的人员绝不在少数,当时就有人指出:“科举初停,学堂未广,各省举贡人数不下数万人,生员不下数十万人,中年以上不能再入学堂,保送优拔人数定额无多……不免穷途之叹。”“游民阶级”因科举废止而失去了原来实现自身价值的场所,又没有得到较好的安置,一下子穷途末路,呈游荡状态,很容易走向冒险之途,变成一股反政府、危及社会稳定的力量。当年,江苏举人刘师培会试落第,“飞腾无术儒冠误”,也属于“心若死灰,看见眼前一切,均属空虚”的一类,开始在国内搞反清活动,随后东渡日本,参加同盟会,就是这些“游民阶级”中的典型一员。另外一些并非“游民阶级”的新式文人被从旧官僚体系剥离出来后,进入新式学堂学习,变成了新的知识分子,他们不能再寄望科举为出路,时代为他们设置的出路大抵可以分为三条,一条是留洋海外,一条是从军做职业军人,一条是从商,以此为他们人生价值的依托,否则并没有太多的出路,除非自己有关系可以跻身政府,毕竟,那个时候自由职业者还是很少的。大致的三条出路,无一不是从不同的方面在为辛亥革命准备人才。游学海外的学生,要么成为立宪先锋,如蔡锷;要么成为革命党的领袖,如黄兴,后来不少人成为民国政治舞台上活跃的政治家。可见,废止科举中断了文人的仕进之路,中国少了一些旧官僚的同时,也为新的共和民主政治准备了一批现代政治家、军事家。废止科举后,从军是做官最简捷的道路,尤其是新军吸引了众多的读书人,但他们不同于传统士大夫,既不能一身兼二任,黏合社会,也因为思想解放而无法与清王朝完全同心同德,他们既为现政府服务,却又不满于现政府,他们稍为被革命党策动,就会支持或同情革命,更何况他们中不少人本身就是革命党,辛亥革命之所以摧枯拉朽式地席卷全国,迅速成功,就是因为他们的反叛,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是他们从内部瓦解了清政府,他们为革命成功立下了汗马功劳。那些从商的,依托商业资本支持革命,据此在新政权中谋取一官半职。此时,随着清政府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商人已从“士农工商”四民社会的底层慢慢地爬升起来,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一些地方的商人组成商会,拥有自己的武装,连清政府都要惧怕他们三分。这些都是他们“从商做官”的资本,我们回看民国初年政坛上的活跃分子,除了新式文人、职业政治家、职业军人外,商人也占一定比重,原因即在此。当然,能够游学海外,能够从军、从商的毕竟凤毛麟角,更多的知识分子从新式学堂毕业之后就没有了着落,何故?晚清毕竟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工商业并不发达,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据统计,到辛亥革命前,全国已有6万多所新式学堂,学生数将近200万,国家一时消化不了那么多的学生。而这些青年知识分子很多从传统乡村走出来,已经很难再走回去,因为,他们不像他们的父辈,即便在乡村生活也可以做入朝为官的大梦,凭借科举考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他们回到家乡,无非是教教书,但家乡已缺乏了他们实现自身价值的场所。他们只好涌入都市,变成无法就业、前途凄茫的“新游民阶级”,成为又一股危及社会稳定的力量,并在辛亥革命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三类人才是完全不同于传统士大夫的新式人才,他们或者对旧政权怨恨而决绝,成势不两立之态,或者与旧政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有明显的疏离感,或者见风使舵,随时投机政治,在新旧之间晃荡。总之,不是旧政权的可靠忠臣,却可能是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和可靠人才。最后说句总结的话。有人把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国外也学习这种文官考试制度,来弥补政党政治之不足。相对于物质文明领域的四大发明而言,科举制度作为制度文明的存废影响之大显而易见,制度文明的存废说得严重点,搞得好,会带来长期的文明繁荣,社会的稳定;搞得不好呢,会引起动乱,带来暴力革命,读史者不能不察。为了重建社会秩序,民国建立之后,受孙中山的倡导,建立了考试院,这就类似于复制科举考试,当然,内含外延已有所变化。现在,一些人轻言废止高考,是过于轻率的、不负责任的言论,除非我们的社会可以创造更多的出路,否则至少公平是很难保证的。现在,除了高考,还有一个“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这大约也是一种科举考试的借鉴,是专为政府选拔人才之用,从“国考”的热度和残酷竞争来看,与科考确实有些相似之处。国民思想启蒙助催中华民国诞生今天,“公民”、“公民意识”、“公民思想”、“公民社会”这样的字眼井喷般呈现在我们眼前,成了时髦词汇。有舆论将2008年称为中国“公民社会元年”,似乎喻示中国正在向公民社会迈出第一步。很多人在频繁的公民思想启蒙之中,明白了一个基本的道理,培养公民思想,培养合格的公民,才能建立真正的公民社会。时光倒推到晚清民国,那个时候,类似的时髦词是“国民”、“国民意识”、“国民思想”、“建立民国”、“国民思想启蒙”等,成为一时之社会思潮,震动人们的耳膜,刺激人们的脑子。而历史再往前,则类似的流行词汇是臣民、子民、庶民、草民、黎民、顺民、刁民、贱民……词汇的演变也是一部历史的演变,词汇的流行是某种思潮的流行,相对而言,带有政治色彩的词汇流行往往是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推广,而且,革命必须要舆论先行,词汇是漂浮的外表,就像深水是鱼,而水泡是外象。从这个角度探究国民思想启蒙,与辛亥革命发生、中华民国创立的内在联系,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从臣民思想到国民思想的一次启蒙传统中国大多数时间实行君主专制,家天下的政治形态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翻译过来是说,天下的土地是君主的,天下的人民也是君主的,简而言之,“朕即国家”。帝王统治万民,就像牧羊人赶着自己的羊群一样,故有“牧民”一说。人民既然像羊群一样,不能也无须做自己的主人,只能任主人驱使宰割。这决定了臣民有这样一些特性:一、权利淡薄,只知道有忠君的义务,而没有关于法定权利的自觉;二、崇尚尊卑,习惯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身份地位权势辈分高出自己半分,就要矮人半截;三、甘于服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位卑者、无权者只有服从的命;四、卑屈愚昧,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之术下,臣民愚昧而自卑,自卑而越发愚昧。臣民思想深及骨髓,帝王永远神圣正确,自己永远卑微弱小,仰食于君主,最大的希望是碰上个爱民如子的明君和秉公执法的青天,这是臣民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善治了,其他的实在不敢有所妄想。至于自己可以当家做主,主宰国家命运,那是谋反,是打死都不敢想的事。何况,皇帝是天之子,代表天来统御万民,是真理与权威的绝对化身,臣民除了听“天”由命,别无选择。除非皇帝逆天而行,臣民起来反抗并推翻他,这叫替天行道,是为义军,否则,理由是不充分的。极端专制培养出来的人,说得好听点是顺民,说得不好听是奴才,是君主的工具与刍狗,被利用和驱使的对象。可是在奴才看来,缴纳租税是理所当然的,而要求权利好处是可耻的,主子有残暴或贤明的区别,而奴才永远是听话的奴才。这种思想流传千古,四季常青。但是到了晚清,这一坚固的思想观念开始松动,一种全新的身份意识萌芽——国民思想,并呈现取代臣民思想之势,进而影响时代进程。最早给“国民”以现代定义的是梁启超。1899年,他在《清议报》上发表《论近世国民竞争之大势及中国前途》,对“国家”与“国民”进行了深刻的论述:“国家者,以国为一家私产之称也。古者国之起原,必自家族。一族之长者,若其勇者,统率其族以与他族相角,久之而化家为国。其权无限,奴畜群族,鞭笞叱咤。一家失势,他家代之,以暴易暴,无有已时,是之谓国家”。故“国难云者,一家之私祸也;国耻云者,一家之私辱也”。“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这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从梁启超对国家和国民的定义可以清晰地看出,“国家”是以国为一家私产,“国民”是以国为人民公产,“国家”之下,人民被鞭笞奴役,其兴亡耻辱与人民无关;“国民”之下,人民是国家主人,其兴亡耻辱与每个人休戚相关。现在看梁启超的这番论述,很平常,但在19世纪末的中国,这样的宏论无疑是惊世骇俗,勇敢地挑战了既有的政治意识形态,彻底地颠覆了人们对自我身份的固有认识,即国家可以不是一家一姓的,自己也可以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是为人民而立的,国家与人民是一体的,为了管好自己的国家,每个人都要享参政权利,尽监督执政者的义务。1902年2月,梁启超在他主编的《新民丛报》创刊号发表《新民说》系列文章,系统地论述了培养国民思想的重要性及其原则:一、国民要有国家思想,“有国家思想,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二、国民要明确权利和义务,懂得“天赋人权”,人生来就享有各种权利,权利思想之强弱,就是国民意识之强弱,并且,享受权利必尽义务,“人人有应得之权利,即人人而有应尽之义务”。三、国民要自由,但“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故真自由者必能服从于法律之下”。四、国民要懂得如何服从,“不可服从强权,而不可不服从公理”,“不可服从少数之专制,而不可不服从多数之议决”。梁启超在《新民说》里还一针见血地辨析了国家与政府的关系:“国家如一公司,朝廷则公司之事务所……两者性质不同,而其大小轻重自不可相越。故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也’一语,至今以为大逆不道,欧美五尺童子闻之莫不唾骂焉。……朝廷由正式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爱朝廷即所以爱国家也。朝廷不以正式而成立者,则朝廷为国家之蟊贼,正朝廷乃所以爱国家也。”在此,梁启超不仅推翻了承续千年“朕即国家”的政治理念,对执政府的合法性进行了重新界定,不再承认“朕即国家”,如果政府不获得“正式成立”,即可视为“国家之蟊贼”,明确指出国家不等同于朝廷,爱国不等于爱朝廷,批评政府就是为了爱国。这些大胆而前卫的观点,就像一枚枚炮弹,在榆木似的臣民脑袋里炸开了花,也在清王朝的统治堡垒里炸开了花,不能不让人重新审视国民与国家、国家与政府、政府与国民等关系。在从臣民向国民的思想启蒙中,梁启超立了首功。对国民思想进行启蒙的除了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还有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也可谓用力颇深。邹容在他那本被誉为“今日国民教育之一教科书”的《革命军》里,将国民与奴隶相比较,来强调树立国民之重要。他说,“奴隶者,与国民相对待而不耻于人类之贱称也。国民者,有自治之才力,有独立之性质,有参政之公权,有自由之幸福,无论所执何业,而皆得为完全无缺之人”。虽然革命党与梁启超政论敌对,但在对国民思想认识和对国民进行启蒙上,其实是一回事,共同发力。革命党在自己创办的报纸上同样大声疾呼:“今试问一国之中,可以无君乎?曰可。民主国总统,不得谓之君,招之来则来,挥之去则去,是无所谓君也。又试问一国之中,可以无民乎,曰不可。民也者,纳其财以为国养,输其力以为国防,一国无民则一国为丘墟,天下无民则天下为丘墟。古国者民之国,天下之国即为天下之民之国。以一国之民而治一国之事,则事无不治;以一国之民而享一国之权,则权无越限。”在革命党看来,“无权利者,非国民也”;“无责任者,非国民也”;“无自由之精神者,非国民也”;“不平等者,非国民也”。即使用现在较为苛刻的眼光来看,梁启超和革命党对国民思想的论述都是相当深刻而精彩的,遑论对于一百年前的民众,饱受千年臣民思想的熏陶,这样一种石破天惊的思想轰鸣在他们的耳膜之上,是何等的振聋发聩!我猜想会大有一种彻底被震惊的可能。尽管立宪派与革命党在到底是用暴力革命还是用和平改革手段,来推动中国的政治转型有很大的分歧,在对国民程度及政体选择关系上有分歧,在培养什么样的国民思想上也有分歧,但双方关于国民思想重要性的认识,以及致力于国民思想的启蒙方面,高度一致,并无根本的区别,都将培养国民思想视为第一急务。国民思想启蒙助催民国创立为什么立宪派和革命党如此重视国民思想启蒙,下那么大的力气来唤醒国民意识?这里面有必然的历史逻辑。晚清遭遇了千年未有之变局,民族危机空前积聚,各个精英群体尝试寻找多种救亡的答案,经历了从器物到制度再到文化心理的层层递进探索后认识到,中国不仅在科学技术、政治制度方面落后于西方,即便在身体、智力、道德和精神等方面中国人也不如西方人,有太多的劣根(当然,人性是一样的,劣根是制度的产物)。一个好的技术和制度,如果没有相匹配的人去做,也会功亏一篑,“新其政不新其民,新其法不新其学”是不行的。相反,“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鲁迅《呐喊》自序)所以,培养国民思想,尤其是国民的国家认同、政治权利意识是为急务,以使中国人具有相应的知识水平、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操练西方引进的先进事物。诚然,对于立宪派或是革命党来说,启蒙国民思想,还有更为直接的目的,那就是,无论立宪派想要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还是革命党人要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这两种政体都不再是君主专制,前者是虚君共和,后者是民主共和,都是打破家天下的政治形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而建立现代国家就需要培养现代国民。通俗点讲,叫做制造舆论声势,凡做什么事,都要舆论先行。什么是现代国家呢?那就是林肯所概括的,“民有,民治,民享”,即国家由人民所有、由人民治理、为人民服务。其具体的含义是:一、国家是所有国民的集合体,国家为国民所有,国民是国家的主人。二、治理国家的权力由国民掌握,通过直接或授权的方式来管理国家。三、国家最基本的职能,是对外保持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对内保障国民权利的完整。现代国家完全颠覆了帝制国家的权力关系。帝制国家,权力在帝王手里,现代国家权力在国民手里,帝制国家的权力为帝王服务,保障帝王的权益优先,现代国家权力为国民服务,保障国民的权益优先。这样一种权力关系将国民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全新的定义和调整,让国民生而平等、独立自由、当家做主成为可能。而要建立这样的现代国家、现代政治形态,尤其是在一个世界上君主专制时间最长,臣民做得最纯正的国家,谈何容易!必须从启蒙国民思想、改造臣民开始,进行一次彻底的身份意识、权利意识的张扬,把奴隶变成人,把工具变成人,因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不是靠一帮奴才建成的”,必须是具有清醒国民意识的国民才能建成。立宪派或是革命党中较早接受和见识西方政治优越性的精英分子认识到,“国家之盛衰强弱,必视国民之力以为衡”,西方国家之所以富强,是因为“国中有国民而无臣民,有主人而无奴隶”。中国要变成富强之国,必须走这条路,这也符合社会进化论的道理。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在晚清之际,无论立宪派还是革命党,纷纷利用创办报纸、组织社团、举办学校等方式,进行国民意识启蒙。这些启蒙努力,不能说让国民思想深入每一个人心,也不能说国民能全面深刻地理解并践行了,但至少唤醒了部分人民的权利意识,让人明白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和政府是为了人民的权利和幸福而存在的,为了保证国家为人民服务,必须将国家的权力从帝王的手里夺过来,控制在自己手里。别小看这点常识的普及,当人们用这点常识去衡量现实,发现自己身处满清的帝制统治之下,无法获得一个国民应有的权利地位之时,对满清的离心力可想而知。所以,我们看到,日俄战争之后,对立宪的呼声如此之高,国民意识呈井喷之势,政治参与要求日甚一日,无不跟国民意识觉醒有关。当满清打算立宪,却又迟迟没有实质行动时,民众很快就由对满清的支持转而变成厌恶,转向同情革命,支持用暴力的方式来实现他们做国民的权利,盖因觉醒的国民再也不愿意做奴隶。现在,有人说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和清王朝,像是一起偶然事件,因为武昌起义本身就带有很强的偶然性。不然,为什么满清王朝如此轻易就倾覆了,原因是复杂的,比如清政府财政枯竭,军权被袁世凯架空,孤儿寡母无能驾驭时局等,但人民经国民思想启蒙,渴望新的政治形态、新的政治身份、新的政治权利、新的社会地位,这样社会的心理更是革命者登高一呼,应者云集,满清被迅速摧垮的重要原因。据此,我不认为清王朝腐朽到了极点,也不是烂到根子里去了,才会民心失散,不完全如此,换在以往朝代,晚清统治持续他个数十年我看不在话下,因为,晚清末年并非历史上腐朽衰落到可以排得上号的朝代,也不是国民饥寒交迫到活不下去了。当然,持续的前提是,臣民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没有丝毫的改变。但是晚清很不幸,它面对一个传统政治秩序被否定,民主宪政席卷而来,国民意识被唤醒的时代,君主专制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和否定,社会需要推翻它,重建一个符合现代政治要求、赢得充分合法性的政权,这是满清无力给予的,其速败已经注定。我记得唐德刚先生说过,大清帝国的倒掉是“墙倒众人推”,众人推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方法也完全相同,只是你推你的,我推我的罢了。这话很精准,虽然立宪派和革命党各推各的,但至少在启蒙国民思想上可以说方向和方法有一致性,只要大家用力的方向一致,方法得当,力量足够,墙倒掉并不意外。公民思想是国民思想的“隔代遗传”辛亥革命胜利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当时的外交总长伍廷芳向世界宣称:“今天中国人正在努力的就是要使中国成为人民的国家。”这达到革命党人进行国民思想启蒙的目的,也符合立宪派的创造“新民”的理想,可谓皆大欢喜。然而,史实告诉我们,中华民国建立了,共和制度也实行了,但国民思想所应有的内含,比如人权、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并没有随之而来。相反,在民主共和实验中,丑恶之事频频发生,比如专制复辟,暗杀成风,践踏司法等。这又让原先鼓吹国民思想的知识精英进行反思,是民主共和不好搞,还是如梁启超所担心的国民程度不够?梁启超在《新民说》里曾经讲得很清楚,“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现在徒具虚名地有了新制度、新政府、新国家,但骨子里的东西并无太多改变,即民德、民智、民力都还不够火候,国民仍然缺乏公德、私德、国家、权利和义务诸思想,共和国家建设在这样的国民之上,如大厦建在沙堆之上,垮塌是迟早的事。其实,辛亥革命的胜利来得太突然,共和国来得太容易,掩盖了国民思想启蒙不够的事实,也掩盖了中国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顽固性,国民在事实上还不能完全摆脱臣民思想的羁縻,其中,启蒙者对国民思想认识的局限性也是原因之一。比如梁启超就认为,“国家为重,而人民为轻。苟人民之利益与国家之利益相冲突时,只能牺牲人民之利益以殉国家,而不能牺牲国家利益以殉人民”。这等于颠倒了国民与国家的主次关系,连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都不及。这也说明,在当时,国民思想启蒙何等任重道远。这样,继续进行国民思想的启蒙,尤其是对国民劣根性及其根源进行彻底揭露、鞭挞和改造,成了知识精英的共识,在这方面,以鲁迅做得最为出色,在他看来,“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这样的反思可谓眼光独到。1912年1月1日,上海界欢送孙中山赴南京就职。而在我看来,所谓改造国民性,不如说是改造臣民性更为准确,改造造成臣民的制度。一个人一旦真正从臣民变成国民,他是具有现代意识、符合现代国家要求的,只有臣民,或是半臣民半国民状态的人,才需要好好地改造。臣民的劣根性是什么呢?不过是我前面讲到的臣民的一些特性,以及由这些特性引申出来的种种“劣迹”,这确是需要用韧战的姿态去改造的,做百倍的努力得一分的收获,也是大的进步。但最主要的是从根源,即从造成臣民的制度上去拔除毒源,否则,国民性的改造总是收效甚微,这一百年来,我们敢说成绩斐然吗?我不觉得。当共和被袁世凯摧毁,袁世凯死后旋即进入军阀争霸时代,很多知识精英幡然醒悟,这是国民思想启蒙还远没有完成的结果之一,启蒙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这同样被孙中山看到了,他说,“革命成功以后,成立民国,采用共和制度,此时大家的思想,对于何以要成立民国,都是不求甚解。就是到现在,真是心悦诚服实行民权、赞成共和的同志,还是很少”。有感于国民程度太低,孙中山写了一本民主生活的普及读本《会议通则》(《民权初步》),教民众怎么样开会集会,国民思想从ABC学起。正因为国民程度跟不上时代要求,国民思想再启蒙变得必要,新文化运动应该说就是要补上这一课,并有大的升华。可惜的是,这一课没有补完,中国社会又发生了混乱。直到近些年,一些知识分子才又“旧话重提”,再来一场新文化运动或文艺复兴。只是,现在,国民被公民所代替,国民意识被公民意识代替,不过,称谓不同,实是一回事,因为在民国时期,“国民”是被宪法规定的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而现在,“公民”是宪法规定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我们现在大谈的公民思想,与清末民国谈国民思想并无本质区别,语义和用意也大抵相同。从历史到现实,从国民思想到公民思想,一百年的轮回,我们仿佛又回到了起点,国民思想启蒙在我们这里“隔代遗传”为公民思想启蒙。原因只在,我们的社会仍然深积着臣民社会的痕迹,臣民思想、臣民劣根性仍然没有被清除干净,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遗留着臣民思想的烙印,我们仍然在为建立民主和法治的国家、为培育具备现代政治人格的国民(公民)而努力,去完成一次历史的接力赛,将落后在西方背后的那一大截尽可能赶上。实事求是地讲,器物的拿来是容易的,资金的引进是容易的,制度是容易模仿的,但思想意识的转变非一朝一夕,搞不好还会进一步退两步,公民思想启蒙亦是如此,绝不会一蹴而就。在一个臣民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度,公民思想的发展必然要经历非常艰难和曲折的道路。然而,我们又不能不说,从臣民思想批判,到国民思想萌生,再到公民思想的鼓与呼,已经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大幕开启了,一个国家民族摆脱专制的束缚,大胆地追求民主政治,虽历千辛万苦,曲折艰难,但开启的大幕不会合上,走在路上的人们不会回头,他们必然要做自己的主人,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成立“革命公司”,发行“革命股票”如果我问读者诸君,这世界上做什么样的投资,开什么样的公司最赚钱,答案会有各式各样,有的人会说开银行最赚钱,有的人会说投资能源,开石油公司最赚钱,有的会说搞卫星弄高科技最赚钱……但是我要告诉诸君,还有一种比这些更赚钱的,那就是投资革命,开革命公司,一旦革命成功,把整个国家都赚到手里,那还了得,岂是一两家实业公司的财富可以比拟?当然,风险与收益往往成正比,开革命公司收益固然大,风险也最大,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因此,“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世界上真有投资革命的人?真有人开革命公司的?还真有,那就是赫赫有名的孙中山先生,他首创“革命公司”,发行“革命股票”,在“海外上市”圈钱,筹到钱用于国内革命,结果这革命公司还真的做大了,夺了清政权,建立了中华民国,孙中山本人也收益颇丰,做了民国大总统。革命就像做买卖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革命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革命是需要流血牺牲的。换句话说,革命是所有政治变革、政权更迭中成本最大的,革命意味着流血牺牲,有什么比付出生命成本更大?而这些成本最终都可以换算成金钱:革命需要有枪有炮,得用很多钱去买;要让人去打仗卖命,就要有军饷管饭吃,有功者还要给奖赏;革命者家有老小,也不能不管不顾,需要抚恤烈士家属,让人死心塌地地革命……这些都需要真金白银,没有钱革命几乎无从谈起,这在古话叫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有了钱就能把皇帝拉下马。孙中山搞革命究竟需要多少钱无从统计,我们看到,单是同盟会发布的《军政府宣言》中就有“恤典”一节,其中规定:凡交战受伤,以至残废不能任职者,其退伍后,照本人现饷现俸,赏给终身;凡在军身故者,无论将校兵士,均查明本人之父母妻子女,每月给赡养费,父母妻养至终身,子女养至20岁。可见,光是优抚革命伤残、烈士及其家属,真正执行起来恐怕都得要很多的钱。孙中山并不是一个天生的造反胚子,早些年,他曾是一个热血青年,很想为清政府做点什么,为此,他给李鸿章写信,提出自己对改良政治的看法,想以此获得李鸿章的赏识,谋个一官半职什么的,至少给句“四有青年”之类的表扬吧。谁知道李鸿章哪里把这个叫孙文的无名小子放在眼里,信递出后如石沉大海。既然此路不通,孙文就打算另走一条革命之路,而且下决心走通,哪怕是屡屡碰壁他也执著不弃。现在我们假想,如果李鸿章器重了孙中山,推荐他做个一官半职,中国历史上还会有一个叫“国父”或“革命先行者”的孙中山吗?所以啊,无论哪个时代,高官对于青年人满腔热情的政治改革意见切莫冷漠以对,谁能预料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会变成孙中山呢?这是题外话,还是言归正传,话说这孙中山开革命公司的事。孙中山老早就知道,有钱才能搞革命,没有钱革命就变成一句空话,孙中山出身农家子弟,自己并无多少钱财,怎么才能搞到更多的钱呢?我们现在知道,搞(圈)钱的好方式,就是搞一个空壳公司,然后包装上市,发行股票,一夜之间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圈来源源不断的钱,你看现在那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哪个不是借上市把自己的身价涨他个几十倍几百倍的,哪一个不是一夜暴富的。这种手法,孙中山老早就明白了(革命成功后,也是他最早提出在上海建证券交易所的),只不过,他成立的不是合法的实业公司,而是清政府眼里非法的革命公司,发行的股票自然不会在国内被那么广泛地购买,而是在海外华侨中被认购。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第一个革命公司“兴中会”,接着公司开到香港等地。香港中兴会总会的“公司章程”规定,每个入会会员必须缴纳“底银”5元,“股银”10元。“底银”是会费,而“股银”为股票,发股票是“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孙中山向入股者许诺,一旦革命成功,建立中华民国,“十可报百,万可图亿”。为了鼓励大家买他的股票,孙中山还为自己做广告:“此于公私皆有裨益,各有咸具爱国之诚,当踊跃从事,比之(向清政府)捐顶子买瓴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也就是说,你们去买大清的垃圾股,哪里比得上买我的潜力股划算,我现在给大家创造一个发财的机会,快出手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虽然那个时候,孙中山的“革命公司”能不能经营成功还是个没影的事儿,但在孙中山的漂亮广告之下,还是集到了13000元港币的款项,挖到了第一桶金。很多华侨并不是有钱之人,这次孙中山筹到的钱并不算多,还不够起义之用,于是孙中山就想劝日本人也来投资他的“革命公司”。1895年,孙中山两次拜访日本驻香港领事馆中川恒次郎领事,想要日本人投点钱,实在不行,支援点枪支也可,好让他的“革命公司”做成第一笔生意——发动广州起义。但是,日本政治投资客何其聪明,他们认为孙中山“统领的才干、经历和人望等皆很不够,而且各派间的联络也不畅通,因此即使举事的步骤和手段已经定下,其举事能否成功,尚有怀疑”,对于孙文说要在两广独立成立共和国,更是觉得不过是空中楼阁,拒绝入股。孙中山出师不利,这次起义以失败告终,但孙中山发行革命股票的劲头更大了。190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经人推荐加入了带有洪门组织致公堂,被封为“洪棍”,一下子变成秘密会党里大哥级的人物。虽然洪门是一个会聚三教九流的杂牌公司,但孙中山觉得有资可图,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甘愿去“打理”这家公司,他如法炮制,很快就将致公堂变成自己的“革命公司”,后来在致公堂专门设立一个卖“革命股票”的筹饷局,所筹集的钱用于革命开支。1905年春,孙中山与湖北留学生在布鲁塞尔合影。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在日本印制了面值中国币1000元的债券,仅售250元。承诺革命大功告成之后还本利千元,由起事之日始,限五年内还清。孙中山希望通过出售这批债券集资200万元,并在印度把这批债券卖掉,有史料记载,债券当时只卖到135号,成绩并不是很好。后来他又去了新加坡,希望能“觅大利之一道”,但是当时的新加坡华侨和富商对他的革命公司并无兴趣,股票的发行自然也就不会好。同年,日本人犬冢信太郎出钱资助同盟会印刷发行《中华革命军义饷凭单》,其实也类似于股票了,因为《义饷凭单》背面印着的“要则”是这样写着的:(1)(同盟会)本部为接济各地义军军需起见,特发行此义饷凭单,分百元、伍拾元、拾元、伍元四种。(2)新政府成立后,持有此凭单者,可向新政府银行照数取换国币。(3)新政府成立后,持有此凭单者,在本国内无论何处,均可通用。(4)本凭单不得由所有者转让他人。(5)本凭单发行时,盖有三印为据,如未盖印及印迹不符者,作为废纸。这次依靠日本人帮忙印制的革命股票,发行得如何不得而知。除了这种供别人自由购买的革命外,同盟会拟定的《军政府宣言》里还有强制入股的规定:革命军每到之地,百姓十人养一兵;一切官业、反抗军政府的满人官吏家产、反抗军政府的人民家产,一律充公;凡军队所至,得与境内人民有家产者借用现银;境内人民家产,过一万元上者,令捐十分之一,五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二,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三,五十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四,百万元以上者捐十分之五;每军的“因粮局”有权发行“军用票”,流通市面;军队所到之处,清政府发行的纸币,一律作废。但是在辛亥革命之前,革命党数次起义即起即散,也就很难通过强制认购的方式筹到更多钱。1906年,孙中山在法属殖民地越南发行100元面值的“中华革命军银票”,注明“持券人可在中国革命政府成立一年后,向广东政府官库或其他海外代理机构兑取现银”,以法文印刷并加盖中文“中华革命军银票壹百元”的印章。这次“海外上市”不知道弄到多少钱,我估计,随着革命军数次起义失败的负面影响,应该不会筹到多少钱。1907年,迫于清政府的压力,日本政府同意把孙中山驱逐出境,不过,精明的日本政府并不想把事情做绝,他们还想利用革命党人来扩张日本势力,他们一打一拉,驱逐孙中山,同时赠给他5000日元的路费,日本富商铃木久五郎也赠给他一万日元。1909年5月,孙中山自新加坡去法国巴黎,说是“竭力运动一法国资本家,借款千万”。此前数年,孙中山与法国驻华人员即有机密往还,并曾派人陪同法国军官前往与法国殖民地安南接壤的广西、贵州、四川三省,作实地考察。但因为法国政府内阁改组,借钱的事就黄了。有史家怀疑,孙中山欲前去借款的“资本家”,就是法国政府自己。至于人家入股得到孙中山什么样的条件允诺,史无记载,也就不得而知了。但这应该是孙中山引进外资较为成功的一次了,人家都来实地考察了,要不是有变故,就做成一个大单子了。1911年年初,为了替黄花岗起义筹措资金,孙中山亲率洪门筹饷局的人到欧美各地进行游说宣传,反应还不错,尤其是加拿大华侨中大部分是致公堂成员,入股和捐款特别积极,有的堂口将会所都典押了,共筹到款项64万加元。黄花岗起义失败后,同年5月5日,在芝加哥同盟会分会集会上,大约受到华侨入股、捐款积极性高涨的鼓舞,孙中山干脆宣布成立“革命公司”,动员华侨购买“革命股票”,承诺在革命成功后,股金本息加倍偿还。同年6月15日,孙中山提议组建的美洲洪门筹饷局在旧金山成立,以革命军政府名义发行了面额为10美元、100美元、1000美元的债券,孙中山亲手制订的筹饷约章规定:捐数五美元以上者,均双倍给发中华民国金币票收执,十元者列名为优先国民,百元者记功一次,千元者记大功一次,待民国成立后论功行赏,数月内募集到140万余美元。“所收捐款多少,除经费外,一概存入银行,以备孙大哥有事随时调用,他事不得提支”。既是捐款,理应不必求回报,规定了未来的回报期许,跟买股票何异,所以这次筹款仍难逃发行革命股票之嫌。此后,孙中山又在古巴成立代理筹饷处,将股票发行范围拓展到南美。直到这一年的5月,孙中山才宣布成立“革命公司”,发行“革命股票”,其实,他成立的第一个革命组织兴中会,就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革命公司”了,他亲自为股票做广告,会员也纷纷购买了“革命股票”,这些都是事实。孙中山此次公开成立“革命公司”,等于公开承认搞革命就像做买卖,是一种投资行为,我创办“革命公司”,发行“革命股票”,你们来投资,将来革命成功,将还本付息。在此,我们还能感受革命的所谓崇高性吗?在这里,革命其实庸俗得很,就是一种投资回报行为,只不过,出资者与革命者,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罢了。而且为了扩大资金来源,孙中山答应回报投资者,尤其是面对外国政府和外国政客时,不惜许以特权,真有点不顾一切的意味。所以,美国史学家韦慕庭在评价孙中山的融资行为时,给予毫不留情的批评:“从现时的观点来回顾过去的历史,人们会认为,孙博士对债权人的某些许诺似乎是鲁莽大胆的,甚至是丧失原则的。对于提供特权、地位和租界一事,也许孙中山毫无内疚不安之感。”革命就像做买卖,这与吴思先生所说的血酬定律有异曲同工之处。吴思先生认为,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什么“十可报百,万可图亿”,给予优先国民,记大功,给中国国籍,都是孙中山允应的投资回报。孙中山领导的暴力革命不像某种生产,直接参与价值创造,但他的暴力革命之所以值得那么多人去入股投资,除了投资者个人利益的计算,革命成功,投资者都成了国家的大股东,必将获得投资的高额个人回报。更重要的是,正是其拼争的目标有价值:革命成功建立民主国家,必将是中国前所未有的伟大进步,于国家民族大有利焉,是中华儿女之所愿。然而,这样的投资毕竟是以消灭敌人、消灭生命的方式来增进自己的收益,貌似是一种经济计算,其实是最不经济的计算,因为,真正经济的计算,是在分工与合作、谈判与互利中实现双赢、多赢,从而增进自己的收益,从而整体上增进社会的收益。但类似革命暴力这样的投资,是给别人做减法,给自己做加法,说是豪取强夺又有何不可?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能够不开“革命公司”,不发“革命股票”,而是开“改革公司”,发行“改良股票”,才是最好的办法。两个“现代吕不韦”到底有多少人持有孙中山的“革命股票”,革命成功后的民国政府是否兑现过名目繁多的“革命股票”,很多人的情况不得而知了。但有两个人有必要提一提的,一个是孙中山的大哥孙眉,一个是被称为“革命圣人”的张静江。两人对于孙中山的“革命公司”投入巨甚,为国毁家纾难,堪称“现代吕不韦”,民国成立之后,孙眉未获一官半职,张静江风光十分,差别很大。孙眉是孙中山的大哥,17岁时(1871年)远赴檀香山谋生,不数载,成为檀香山华侨巨富,至1885年前后,他领有土地约6000英亩(约合2万华亩),雇工1000多人,养牧牛、马、猪、羊等牲畜数万头,积资数万元,无形中成了一方的领袖,大家都尊称他为“茂宜王”。孙中山走向革命道路,创办“革命公司”,作为大哥的孙眉注定与中国这场革命密不可分。事实上,他成了孙中山最为踏实的依靠,一生资助革命,独力供养老母及孙中山妻小,为孙中山解除后顾之忧。这里尤其要说说他对孙中山的“革命公司”的投资。1894年10月1日,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第一个反清革命公司兴中会,按规定,入会者例捐底银5元作为会费,孙眉不但交了会费,还慷慨地另捐股份200元,从那时开始了对革命股票的不断投资,具体投资情况,就在“倒孙运动”中,孙中山在巴黎吴稚晖所办的《新世纪报》为自己辩护时,可以看到孙眉投资情况:“当日图广州之革命(指1895年广州重阳之役)以资财赞助者,固无几人也。所得助者,香港一二人出资数千,檀香山出资数千,合共不过万余耳。而数年之经营,数省之联络,及于羊城失事时所发现之实迹,已非万余金所能者也,则人人皆知也。其余之财何自来乎?皆我兄及我出也。又庚子惠州起兵及他方经营接济,所费不下十余万元,所得助者只有香港李君(李纪堂)出二万余元,及一日本义侠出五千元,其余则我一人筹获而来也。自此吾一人之财力已尽,而缓急皆赖家兄之接济,所费资财多我兄弟二人任之,所得自国人及日本人之助者前后统共不过四五万元耳。若谓我以十余年之时间,而借革命而获取他人四五万元之资,则我前此以卖药行医每年所得不止万余元……若为图利计,我亦何乐于革命而致失我谋生之地位,去我固有之资财,折我兄已立之恒产耶?两年前家兄在檀已报穷破产,则以恒产作按,借贷到期无偿,为债主拍卖其业,今迁居香港,寄人篱下,以耕种为活,而近因租价未定,又将为地主所逐……”据统计,孙眉前后资助革命党起义之经费,共约70万美元,当然大多数是没有“票据”的。破产后,在1909年,孙眉又亲身回国参加革命斗争。按照孙中山的“革命公司”的入股规定:千元者记大功一次,待民国成立后论功行赏。孙眉投了那么多钱进去,且亲自参加革命,论功行赏,他至少可以得个一官半职,但是,孙中山则认为要提倡举贤任能,虽为革命功勋卓著的孙眉,也不予任用。有人要推举孙眉为广东都督,孙中山说:“家兄质直过人,而素不陷于政治,一登舞台,人易欺其以方。粤督任重,才浅肆应,绝非所宜。若为事择人,则安置民军,办理实业,家兄当能为之。”就是不让孙眉涉足政界而得一官半职。1913年,孙中山领导的二次革命讨袁失败,逃亡日本。因怕遭袁世凯迫害,年已花甲的孙眉不得不再次远离故乡,移居澳门,两年后病逝,卒年61岁。这从一人侧面看出,孙中山是一个比较干净自洁的政治家,虽然不免被同仁怀疑贪污受贿,但试想如果他贪污受贿,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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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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